高法院长在两会的报告中谈到能动司法保增长,并列举了去年出台的相关成果。偶觉得,从近一两年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步骤看,高法似乎找到了中国法院"应当是什么"的答案,也似乎找到了“应当怎么样”的感觉,开始渐渐地跟着感觉走了。
在法院是不是应当服务社会全局发展,是不是应当与时俱进的问题上,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为例,保守派认为法院不应干预社会生活,法院眼中只有法律,而且这一法律是当下存在的且不断被验证的法律。自由派则认为法院应当适当地参与社会问题,应当服务社会发展。尽管分歧如此,但就是连保守主义的大法官们也承认:保守主义不想急速跟进,但往往却被社会现实拖动着不得不跟进。
法律说到底就是一种政策,不过是更加稳定的政策。法院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应当跟踪政策效果,评估政策价值。金融危机当前,大批企业由于收不到钱而倒闭,工人可能失业,此时的法院如果不积极发挥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将使得危机的影响被放大,经济社会面临更大危机,而且在法律和法院将由于其越来越消极的地位,而被民众所不屑,此时的法律价值、法律理想和未来的法治蓝图都是空谈。法院只有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实绩,中国这样一个在历史上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家才有可能最终选择法律和法院。
窃以为,高法目前务实的步调值得顶一下,今后高法在自身发展上更需要政治眼光和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