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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委要求抓好九项教育培训工作 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2008-07-09 17:15:46

中政委要求抓好九项教育培训工作 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 记者 王银胜  发布时间:2008-05-30 07:13:12


    本报北京5月29日讯  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集中抓好九项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政法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受到一次集中教育,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抓好的九项教育培训工作包括:一是要切实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培训;二是要切实抓好新任政法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三是要切实抓好新招录干警的教育培训;四是要切实抓好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五是要切实抓好律师队伍的教育培训;六是要切实抓好政法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七是要切实抓好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的教育培训;八是要切实抓好政法院校的教育培训;九是要协调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办班研讨的方式,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进一步加深领会中央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全党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重点研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政法工作。

    通知强调,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通知强调,对新进政法机关的干警,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央政法机关和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要根据去年中央政法委关于对新招录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精神,作出规划,落实培训。

    通知强调,对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主要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教育的方式主要是领导和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组织先进模范报告会、开展“以案析理”讨论等。每名干警都要认真查找思想认识、思想感情和执法工作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撰写心得文章,组织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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