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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要求 掀起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新高潮
2008-07-09 17:15:46

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要求 掀起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新高潮

作者: 记者 陈永辉  发布时间:2008-06-26 07:53:04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国情、群众观念、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理解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指导实践的方法、推动工作的措施,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主题进行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王胜俊强调,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从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下一阶段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教材。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掀起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新高潮。

    王胜俊指出,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掀起了全国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新高潮。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围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这一主题,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针对性、指导性,对于人民法院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国情、群众观念、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理解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指导实践的方法、推动工作的措施,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作主题发言。沈德咏说,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由各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一条普适的政治发展道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选择并坚持符合自己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依据本国国情,选择了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政治发展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科学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

    沈德咏强调,人民法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一要全力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必须全力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这是人民法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首要目标。二要全力保障社会稳定。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围绕服务党和国家的大局来进行。三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人民法院各项审判与执行工作,必须以促成和谐、维护和谐、增进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要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要始终坚持以改善民生为工作着力点,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自觉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民息怨。五要全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必由之路。始终不渝地抓好司法公正,确保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生命和灵魂。司法效率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与否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司法权威作为国家权威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公正高效的生成基础。

    在今天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松有、江必新分别作了发言。副院长万鄂湘,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泽林、奚晓明,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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