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万里,艳阳高照。在奥运盛会刚刚结束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46位大法官齐聚最高人民法院培训中心,参加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8月26日下午,大法官们在聆听王胜俊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的重要讲话以后,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他们认为,王胜俊院长的讲话,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对司法领域如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全面的阐述,振奋人心,催人奋进,对于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说,聆听了王胜俊院长的讲话,对事关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更清楚的认识。讲话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阐述了“三个至上”之间的统一性,契合了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凸现了司法的人民性,肯定了司法工作的改革创新,强调了司法公信来自队伍自身的过硬。从思想与政治、理论与实践等各方面进一步深刻阐明了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重要意义,为人民法院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说,明确指导思想,才能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更大成效。听了王胜俊院长的讲话,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更加明确了。要把“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真正落实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必须紧密联系实际,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落实“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必须准确全面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必须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司法能力。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说,王院长的讲话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是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指导中国司法实践的重要论述,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都很强,对国情民意和法院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有着透彻的把握和认识。司法理念问题至关重要,一些法官非常熟悉法条,却未能很好地把握和贯彻法律精神,处理案件在方法上简单化,案件判决了,矛盾却没有解决。因此,在队伍建设中,加强对国情和社情民意的了解把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认为,王胜俊院长的讲话贯穿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指导思想进行了深刻阐述。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历史正当性进行了科学的论证和阐述;二是突出强调了认识和把握中国基本国情的重要意义,对于我国的国情进行了准确分析;三是强调要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强调了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四是对于人民法院的目标追求进行了明确定位,即促进社会和谐。江苏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落实,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说,王院长的讲话有很强的政治性和党性,有很强的人民性和深厚的群众感情,阐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加深了大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同。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重庆法院提出了落实“三个至上”的标准: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同时,进行分类指导,对领导干部突出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要求,对普通法官突出强调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