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池 强
周永康同志强调,执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价值追求。王胜俊院长指出,必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通过司法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下面,我结合北京法院实际,就如何落实司法为民,谈三点学习体会。
一、审判工作的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不同的角度看,审判工作的目标有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层次,但归根到底,审判工作的最终目标和基本价值,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关键要体现在审判的每一起案件上。人民法院要善于通过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群众利益诉求,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
二、审判工作的方式要符合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审判方式要让当事人明白,让群众理解;审判方式要有利于纠纷化解,有利于案结事了;审判方式要体现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们在全市法院窗口单位安装监控镜头,实时监督法官审判作风状况;开发运用庭审视频监控和光盘刻录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庭审中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为。
三、审判工作的效果要接受人民群众的最终评判。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工作、监督审判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短信服务平台,把法院工作情况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传递给代表,方便他们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
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维山
近年来,我区法院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正确方向,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标准,妥善解决了大批事关大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判职能作用因此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但是,目前仍然有少数案件处理的实际效果不够好,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前提。
(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律是为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服务的,因此司法审判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必须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必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不能单纯以法律至上为出发点,否则就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必须树立“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价值观。要按照王胜俊院长强调的“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促进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安全稳定”的要求,解决司法工作的标准问题,统一思想,明确导向,端正司法的价值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使审判结果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协调关系、平衡利益”原则。在处理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新类型、敏感复杂和群体性纠纷时,务必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审慎平衡各方利益,提高能动司法的能力,绝不能简单地套用法律对号入座,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向弱者倾斜,对困难当事人、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关注和保护。坚持平衡各方利益,发挥法律的社会关系调节器作用。坚持发挥政治优势,由党委出面,协调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公丕祥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有效满足新世纪新阶段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江苏省各级法院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如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制度。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扩大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的案件范围,充分依靠政治优势解决纠纷。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工作,尽可能多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是完善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机制。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依法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的范围;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度;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和完善由人民群众评判司法工作的机制。
四是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加强立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协调。
五是完善规范司法行为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审判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标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强化定案把关机制,健全司法责任体系,加大对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行为的查究力度。
六是完善司法工作保障机制。努力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争取增加司法辅助人员;坚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南北地区基层法院挂钩共建制度,缓解审判工作压力。努力解决基层法院经费保障困难问题;建立法院基建债务化解机制,力争将政府财政支付作为偿还债务的主渠道。
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新岚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群众的呼声、需要和满意,坚持从维护人民权益出发,从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上不断创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是倾听群众呼声,改进工作作风。今年以来,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全省法院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案件当事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司法大检查和作风大整顿,改进了庭审作风和工作作风,促进了司法公正。
二是创新为民机制,推进司法便民化。建立了便民诉讼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和田间法庭,方便群众诉讼;成立了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等方便台商诉讼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切实把为民、亲民、护民的要求落实到诉讼的各个环节和诉讼的整个过程。
三是突出民心民意,服务保障民生。重点抓好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特别是农民工权益,地震、台风、雨雪等自然灾害纠纷等7类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四是坚持司法大众化,追求司法平衡点。全省法院确立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策并举,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抓多元调解、抓案结事了,更加注重和促进社会和谐。
五是坚持人民满意,解决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们针对群众“赢了官司”却实现不了权益的问题,攻坚克难,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推行异议审查听证制度、执行地区轮换制及执行联络员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新办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问题,大力开展涉诉重信重访大清理专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罢访”理诉疏访工作机制,确保实效。
为建设和谐繁荣之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今年以来,海南法院深化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立足审判职能,以廉洁司法促进司法公正,为建设法治海南、和谐海南,确保海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了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向纵深发展,海南高院在全省政法系统率先召开为期三天的全省法院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省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宣讲活动,成立了宣讲团,分六个组,共有27人参与全省法院宣讲及培训指导工作,共举行宣讲活动23场,受训人数达2400人,现已完成第一轮宣讲。
宣讲活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海南省情,把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以及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完整地交给每一名干警,参训面达到了全员。宣讲结合法院审判实际,有宣讲、有培训、有座谈,形式多样,是近几年来我省法院思想教育最深入、最具实际效果、最触动灵魂的一次。
宣讲活动的成果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坚定了“三个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指导思想;强化了审判工作的政治导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深化了大局意识,做到司法审判事业与社会主义事业、党和国家建设大局同步;结合各地业务需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效果体现在以司法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能力的提高上;实现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审判工作与调解和解双丰收;强调了政法工作的整体意识、协调意识、服务意识,形成了政法工作合力。
下一阶段,全省法院将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统揽,将思想和行动统一于“三个至上”要求上来,始终坚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海南改革开放大局。
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钱 锋
重庆法院要紧紧围绕坚持“三个标准”、理顺“三个关系”、加强“三个建设”,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倾力打造称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捍卫者,为重庆“大开放、大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明确思路,坚持“三个标准”。落实“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前提是“靠得住”,关键是“信得过”,核心是“有本事”。要紧紧围绕“靠得住”、“信得过”和“有本事”调整工作思路,努力做到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合拍同步,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真正为党和人民所信赖。
二、强化措施,理顺“三个关系”。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捍卫者,就要转变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妥善处理专门性与群众性的关系、法律性与社会性的关系以及司法为民与发挥专政职能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三、提升形象,加强“三个建设”。要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捍卫者,就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转变审判作风,狠抓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善于从法律、社会、人民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案件,以能否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来检验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实现公正高效和谐司法;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切实增强亲民、爱民、为民的意识,更加重视民生、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努力在审判理念上更加为民,诉讼程序上更加便民,裁判结果上更加护民;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制度约束、加强廉政监督,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执法如山,清廉如水。
坚持一心为民 践行公正司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振华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最高人民法院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王胜俊院长提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我体会贯彻司法为民的指导方针必须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三个至上”,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才能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切实保障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坚定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的政治理想,从内心深处筑牢维护人民权益的思想根基,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让人民群众分享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的成果。
(三)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提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水平。力争人民满意,必须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企盼的问题抓起。人民群众最企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就是民生问题。辽宁高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通过解决民生问题,充分体现法院工作在维护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旗帜鲜明反分裂 坚定不移促发展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布顿珠
“三个至上”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和思想武器。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法院工作的永恒政治本色。在西藏,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一手抓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主义分子的一切渗透颠覆和分裂破坏活动;一手抓发展,全力促进西藏经济社会沿着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道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人民法院在审判领域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牢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政治基础。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法院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在西藏,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使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亲切感,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质量、提升司法效率,始终从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要、新期待,打牢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群众基础。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法院工作的基本司法原则。在西藏,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要从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强有力的专政手段打击分裂破坏活动,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审判工作,以法断罪行,公正处理每个案件;以法明是非,有效规范社会行为;以法定纷争,及时调和内部矛盾;以法促和谐,不断推进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打牢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法治基础。
坚持指导思想 明确工作思路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三刚
在全国各级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要深入认识和全面贯彻“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五个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宁夏法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高举旗帜,坚定方向,始终坚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指导思想。人民法院能否始终不渝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对“三个至上”这一指导思想的理论创新所作的新概括、新表述,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三个至上”的科学性;深刻把握“三个至上”的和谐性;深刻把握“三个至上”的至上性。
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正确的工作思路。王胜俊院长“五个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具有规律性、全局性、根本性,必须深刻把握其重要特征:把握方向性,确保人民法院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握规律性,确保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把握关键性,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把握创新性,确保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把握基础性,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宁夏法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以深入开展“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二是以解决执行难和申诉难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三是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四是从实际出发,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五是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