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怀志 张明裕 摄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6月,郝某等5人虚假成立公司或借用他人公司名义与外地企业签订虚假合同,然后到唐某、高某等4名法律工作者任职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合同见证,一年来共诈骗35家外地客户的法律见证费17万元。
案发后,4名法律工作者共向司法机关退回赃款10万余元。
法院将对上述9名被告人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