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强调“四个把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有效作用,收到了较好效果。
他们的这“四个把关”是:一是把好选任关。在坚持广泛性、代表性的基础上,严格把握好人民陪审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条件,确保审判权的公正行使。
二是把好培训关。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参加任职宣誓、庭审观摩,提升其庭审能力、评议案件水平等法律综合素养,切实达到符合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实际需要。
三是把好管理关。出台专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由立案庭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陪审员个人档案,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培训及调解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并由各审判庭每季度向立案庭书面报送陪审员工作情况,作为年底综合考评选用人民陪审员的依据。
四是把好保障关。设置专门的办公室,安装电话、电脑、空调、饮水设备,方便人民陪审员办公;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及其他报刊杂志,丰富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促进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的落实。“四个保障”为陪审员参审创造了良好条件和环境,使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无一起发回重审,结案率和调解率都达到了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