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5月15日电 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各地法院以各种形式向四川高院特别是灾区法院表示慰问和支持。
灾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政治部主任李克等领导十分关心四川法院情况,分别打来电话,了解灾情,慰问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法院系统抗震救灾作出重要指示;副院长苏泽林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的委托,亲自带队到四川慰问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等12个高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深圳中院也分别发来慰问电。
据四川高院介绍,截至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划拨紧急救助资金100万元;天津、福建、湖南、湖北高院各援助20万元;重庆、贵州高院各援助1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援助2.49万元;深圳中院援助15万元;江西上栗县法院援助2万元;贵州贵定县法院援助1万元。
面对全国法院的无私援助和有力支持,四川法院备受鼓舞。四川高院党组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法院的鼎力支持下,一定会和灾区群众一起,众志成城,和衷共济,尽快恢复受灾法院的正常工作,配合有关机关切实维护好灾区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全力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