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7月21日电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两项活动”进入问题整改阶段。该院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具体目标,落实责任部门,限定完成时间。目前已经出台或正在制订一批规章制度。
在“两项活动”的查找问题阶段和分析评议阶段,江西高院收集到法院内外各界人士反映的185个突出问题,随即进行认真梳理,列出了整改时间表。该院要求,对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重点,立即加以解决;对目前客观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求创造条件,制定规划,待条件成熟时及时予以解决,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江西高院强调,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老大难”问题,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牵头,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会等形式促进问题的整改;要结合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建立相关责任机制,明确每个问题解决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能解决而不解决、能尽快解决而拖延解决的要追究责任。
目前,江西高院已制定下发了《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院领导联系指导中级法院制度》等10项制度,《江西法院五年发展规划》、《全省法院案件质量及效率评估办法(试行)》、《江西法院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五年规划》等七项管理制度已经起草并正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