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在大学习、大讨论中,要进一步提高对坚持群众路线的认识。广大法官特别是身处基层审判一线的法官,既要精通法律,又要依靠群众,甘心做群众的学生,善于从群众的意见中寻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智慧,不断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与认同度。”近日,记者走进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采访时发现,该院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增强了,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了,扑面而来的是风清气正干劲足的新气象。到二七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说:“法院真是为当事人想得越来越周到了”,“二七法院的法官就像俺的亲人一样!”
用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武装干警
二七区法院党组认为,大学习、大讨论最关键的是转变干警的司法理念,把审判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目标。为了让干警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既明确方向又提高本领,二七区法院党组决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今年3月,该院抽调专人选编了包括党的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材料、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3000多道试题,发给全体干警学习,要求人人都要掌握这些知识。今年6月25日和26日,全院分综合组和业务组进行了“大学习、大讨论业务知识竞赛”,并当场评出了一、二、三等奖,竞赛成绩计入了绩效考核。通过这次活动,全体干警既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司法制度优越性的信念,又调动了钻研法律业务知识的积极性。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二七区法院坚持用典型引路的方法,经过院党组讨论研究,群众推荐,院里从业务庭和综合部门评选出4名先进个人作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的先进典型,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请他们介绍学习心得体会,谈自己的办案经验,并把他们的先进事迹材料在内部局域网上公开,制作成宣传版面,让大家赶有目标、学有榜样。
二七区法院在转变干警司法理念的同时,十分重视干警司法能力的提升。该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高院和郑州中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后邀请了郑州大学、省委党校、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的10多名老师授课。该院还把法院各项工作细化,制定了绩效考评办法。将绩效考评对象分为审判(执行)部门和综合部门,实行百分制考评,详细规定奖分和扣分标准,年终以所得分数的多少来衡量各部门和每一个干警工作的好坏。通过对全体干警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综合目标监测体系,鼓励全院干警用工作实绩争先创优,促进干警综合能力的提高。
司法理念的转变使全院干警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司法能力的提升使干警的办案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908件,结案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个百分点。
院领导带头审案保一方平安
过去,法院的领导一般都把听案件汇报、对裁判文书进行书面把关和签发法律文书作为日常主要工作。如今,这种现象在二七区法院有了明显改变,该院明确提出,院长、分管副院长都要改变过去的工作方式,把主要工作放在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上,放在对审判工作进行身体力行的业务指导上,为全院干警当好表率、带好头。
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是今年河南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二七区作为郑州的商业区,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显得尤为重要。为充分发挥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职能作用,院长靳凤英亲自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参与大要案的分析和研究,及时给予指导。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程爱叶、李学文主动承担起“两抢一盗”案件中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开庭审判,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自加压力,带头撰写工作信息、情况分析等调研文章,给党委、政府提供参考。
强化调解促和谐保稳定
二七区是省会郑州市的中心城区,地处京广、陇海两大铁路动脉的交会处,是郑州市的商贸中心区。辖区发生各类纠纷的类型多,情况较复杂,办理难度大。针对这种情况,二七区法院把民商事纠纷调解和案件执行和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手段。充分发挥调解方式相对灵活、诉讼环节少、案件执行也相对容易、司法成本较低的特点,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诉前、诉中、判前和判后的每一个环节,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该院民一庭副庭长马江平,针对民事案件特点,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充分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在认真听取当事人倾诉,吃透案情的基础上,采取庭前、庭中和庭后相结合,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庭内与庭外相结合等有效方法,因人而异、审时度势,不断调整调解方法解决矛盾纠纷,使很多针锋相对、势如水火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总结出一套司法调解和做群众工作有机结合的民事办案方法。去年,她一人结案503件,结案率和调解率均居全庭第一;今年上半年办理案件200多件,有60%以上都是她通过苦口婆心的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
二七区法院根据辖区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劳动争议、交通肇事、人身伤害、企业改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纠纷等案件多,而且调解难度较大的情况,注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从社会各界聘任了36名人民陪审员,并经常安排他们参与调解工作。今年4月,二七区法院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体干警要提高开展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探索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艺术,全面推动二七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办案法官之外的有利于案件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妇联等有关组织进行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进行调解。同时,该院在院机关和侯寨、马寨设立三个人民调解室,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非诉民事纠纷,由法院指导派专职指导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
为发挥多元化调解机制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二七区法院积极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给每个村委配备了3名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辖区人民调解队伍。由法院领导出面协调,区政府给调解员由区财政按月发工资,参与法院调解案件的,另给经济补助。法院经常对他们进行业务指导,在办理案件中,根据案情需要,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提高他们做调解工作的水平。
今年上半年,二七区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个百分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70%以上。而且,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的增多,申请执行的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执行难现象在该院得到较大缓解。
胜败双方都给法院送锦旗
如今,到二七区法院的当事人都会发现,一走进法院办公楼,就会有专门人员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根据来访人的情况进行诉讼引导。该院提倡每一个法官都要树立“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观念,在办理案件中,不仅仅要满足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准确适用法律,更重要的是,要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结合案件做好法理和情理的释明工作,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法官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法院因此而经常收到胜诉方和败诉方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民一庭副庭长马江平就收到过许多这样的锦旗。
90岁的李春凤老太因不服某局颁发的许可证,将该局起诉到二七区法院,法院一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李老太败诉,上诉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李老太认为法院办案错误,就多次到法院行政庭反映。行政庭的法官接到此案后,经过认真审查发现,李老太起诉时的证据确实不足,依法判决其败诉理由十分充分。为此,法官就多次热情接待李老太,不厌其烦地给其讲法律规定,讲法院判决其败诉的理由。最后,法院依法再次判决其败诉。败诉的李老太这回接受了法院的判决,并特地送给法院一面锦旗表示感谢,上书:“判决公正释法清,输了官司送锦旗。”
为方便人民群众的求助,二七区法院抽调专人成立了信访管理办公室,设置了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制订了《关于实行涉诉信访责任追究机制的意见》,把信访变成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连心桥”。
二七区侯寨乡红花寺小学学生郭某,父母离异后都不愿意抚养他,郭某跟他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由父母每个月付给他一定的费用,可后来其父母拒绝给付郭某费用,郭某的上学和生活费用就没了保障。无奈之下他拨通了法院的信访热线电话,该院专职信访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到院机关档案室调取郭某父母离婚案件的卷宗,并和民一庭承办该案的法官一起分别找到郭某的父母,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使他们同意保证郭某的学习费用,并每月付给郭某生活费80元。
村支书村长成了法院的常客
郑州市二七区辖13个街道办事处和侯寨乡、马寨镇,辖区共有8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37个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15个行政村和204个自然村。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是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二七区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了“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
二七区法院出台了专门文件,规定由法院民一庭和中心法庭牵头,在辖区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搞活司法互动和延伸服务。法院还经常深入到辖区社区和农村的企业,积极受理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积极参与辖区农村及“都市村庄”的社会治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因拆迁、转产、合并所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冲突。
今年5月份,法院主动与辖区马寨镇、侯寨乡的40多个行政村的村支书和村长签订了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法院与农村的联系。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时,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被邀请的村支书和村长全部到会。法院在联席会议上向他们通报了法院的工作,认真听取并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使到场的村支书和村长很受感动。他们说:“过去,我们作为法院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来,如今,我们不但作为法院邀请的客人来到法院,而且法院还主动让我们给法院工作提意见,真是想象不到!”
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经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了辖区各界的一片赞誉。区委、区人大的主要领导多次在各种场合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群众与法院的关系也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