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新闻 机构设置 大 法 官 历史沿革 对外交流 法律法规 裁判文书 典型案例 视频在线 工作报告 信息反馈 相关链接

重大活动
新闻发布
各地法院新闻

开庭公告
执行公告
送达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您的位置:本院新闻 ----> 动态新闻 ----> 各地法院新闻
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芜湖市法院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纪事
2009-01-08 10:00:35

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芜湖市法院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纪事

作者:本报记者 李忠好 本报通讯员 冯其江 朱训明  发布时间:2009-01-08 08:50:04




芜湖中院院长杨良胜(右三)走访基层的市人大代表,听取意见与建议。




法官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环境。




法官社区联系点使司法工作进一步贴近群众。




设立导诉台,方便群众诉讼。




芜湖中院法官走进社区指导开展暑期模拟法庭活动。


“法官仅仅坐堂问案是不够的,还应该主动深入社区、深入乡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面对本报记者,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对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充满了自豪和肯定。

    2008年初,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芜湖市两级法院以“司法为民筑和谐”为宗旨,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切入点,在全市法院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将司法为民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法官联系点——

    以联系点的方式建立起人民法院与社区、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和联系的纽带,建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了诉讼压力。

为了及时便捷地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8月14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建立了法官社区联系点双向互动工作平台。法官联系点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法院选派审判一线的法官定期到社区对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助社区接待群众咨询,宣传国家法律,介绍诉讼常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参加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服务;向社区群众宣传法院工作动态,听取社区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尤其是一些有较大影响案件处理后的社会效果及履行状况,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设立法官社区联系点,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引入纠纷多元协调解决机制,是法院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司法工作新需求的有益尝试。法官社区联系点的建立,使一些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等案件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妥善处理。特别是在群体性纠纷案件的预防上,由于法院与社区之间这个沟通平台的存在,大多数此类案件都能在驻点法官与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

导诉台——

    尽可能地“让法官多走路,让当事人少跑腿,让当事人得实惠”,方便诉讼、贴心服务是设立导诉制度的宗旨。

走进芜湖市镜湖区法院立案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导诉台,端坐在台前的法官会立即微笑着起身,关切地询问您需要什么帮助。热情的服务像一阵春风扑面而来,如一股清泉滋润着每一位诉讼当事人的心田。

    芜湖两级法院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以来,结合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和审判作风建设活动,针对当前案件多、诉讼当事人及其他群众到法院咨询多的特点,积极借鉴有关部门的有益经验,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每个工作日由法院庭室正副职担任导诉员,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的诉讼活动、法律咨询进行指导和解答,实行一站式服务。

    在实施导诉过程中,认真做好对来访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信息登记、事务引导;以审务公开的形式宣传立案方式和诉讼程序,告知诉讼风险及案件审理流程;帮助来访群众或诉讼当事人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对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做好记录并尽快转告有关诉讼事宜;依据有关规定,当场解答来访群众提出的咨询,情况复杂的,及时转办,并注意做好对来访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实行导诉制度后,群众来法院办事有了向导,法律困惑得到解答。一位江苏省南京市的律师有感于芜湖法院实施的导诉制度,他由衷地评价道:导诉的内容大多是一些工作细节,却真实地展现出了司法文明,体现了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巡回审判——

    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让诉讼调解走进千家万户,这是芜湖法院开展“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

    2008年4月的一天中午,繁昌县庆大村村委会会议室成了临时审判法庭,繁昌县法院荻港法庭正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祝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随着审判长庄严地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及其委托律师依次进行陈述、辩论,展开举证质证,庭审活动井然有序。庭审中,法官以案释法,给双方当事人、参与旁听的部分村民同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不设法庭的乡镇政府驻地及人口多、偏远的行政村设立办案点,实行定期定点巡回立案、办案;对平日工作时间确实无法到庭应诉的当事人,特别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开庭;对老、弱、病、残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以由法官直接上门办理立案手续或者其他法律服务。案件审理一般就地开庭,在法庭中宣传传统美德,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村道德风尚。同时,法官还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南陵县法院弋江法庭的调解结案率每年都保持在70%以上,案结事了。该法庭庭长汪刚的名字在辖区内几乎无人不知,他深入农户拉家常式的调解工作方式得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新成立的三山区法院地处城乡结合部,他们在充分调查研究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开开庭到农村、诉讼调解到农村、法律宣传到农村等“八项措施”,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作为新区法院开展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中,全市法院还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开展对农村诉讼群众的司法救助活动。主动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基层人民群众的立案、举证等司法活动进行指导,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将强化执行措施与实施执行救助相结合,确保赢了官司且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法制课堂——

    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重点,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开观摩庭、进课堂授课等方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芜湖两级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一直为他们倾注了更多的关注和关心:从对市区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统一量刑尺度,落实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到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社会情况调查、审理过程中的缓判考察、判后定期回访制度,芜湖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工作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在今年开展的“和谐司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中,芜湖市两级法院继续把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芜湖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地作用。

    芜湖县法院主动与教育局联系,组织各业务庭精干力量,以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目的,结合实际编写讲义,到各镇中、小学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也赢得了全县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此,该县教育局专门下发文件和聘书,一次性聘任该院8名法官分别担任全县6个乡镇8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

    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在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集中管辖后,聘请了20余名社会调查员,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轨迹、家庭、学校与社会背景,并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供少年法庭量刑参考。为了给曾经迷途的少年小吴送去温暖,芜湖中院和鸠江区法院少年审判法庭的法官一同来到小吴家中,给正在缓刑考察期内的小吴过了一个难忘的18岁生日,人民陪审员沈龙桂作了生日祝词,让其愉快地迈向成年。

    芜湖中院以院校合作为平台,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为目的,精心组织有关案件到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开庭审理;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问题深入调研;指派法官到联系点社区指导开展暑期模拟法庭,加强对暑假期间的青少年普法教育。

作者:李忠好 冯其江 朱训明
相关新闻:

 
  动态新闻检索

Copyright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