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99名来自四川绵阳和河北围场的农民工把两面写着“一身正气、执法为民”,“热心为民、全力以赴”的锦旗送到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部分民工代表还强烈要求要与主办法官合影留念,以感谢法官们连续10天夜以继日地工作,为他们追回拖欠工资228300元。
胡会财、孙艳军、罗素琼等农民工诉某砖厂承包人李锡元、王品芳拖欠工资经劳动仲裁后,于2008年12月26日向文安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时间临近元旦和春节,民工们大都急着回家,此案在仲裁期间就多次发生信访问题。法院受理后,文安县法院院长张海河对此高度重视,与分管副院长一起亲自挑选得力干将,组成专门执行小组并作出具体部署,立即开展工作。
2008年12月27日,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下达执行通知书,并对两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进行查询,同时与两被执行人和民工代表进行协商沟通。
2008年12月30日,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果断依法对两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同时对其中一被执行人某塑料厂采取了查封措施。此时,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对法院的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并存在实施不理智行为的可能。
2009年1月1日,执行法官放弃休息,连续4天持续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律引导,最终使被执行人和家属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愿意协商解决。
1月3日,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逐一说服。晚上7点,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家属当场将款项交到了法院。
1月6日上午,文安法院集中对拖欠工资进行了兑现工作,农民工们领到了拖欠数月的工资,踏上了春节返乡的旅程。
图为部分民工代表与主办法官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