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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决定紧急向灾区法院下拨100万元救灾慰问款 最高法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捐款近18万元
2008-05-14 10:35:54

最高法院决定紧急向灾区法院下拨100万元救灾慰问款 最高法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捐款近18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 刘 曼 摄  发布时间:2008-05-14 07:06:16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  刘  曼)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后,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迅速行动,紧急部署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为表示对灾区法院干警的关心和慰问及对重建家园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5月13日决定紧急向灾区法院下拨100万元救灾慰问款。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迅速组织募捐活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捐款近18万元。考虑到在最高法院从事保洁工作的近50名川籍保洁员家乡受灾严重,但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回川,最高法院决定将部分募捐款作为慰问金发放给他们,其余募捐款将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全部捐献给灾区人民。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踊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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