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7月17日电 今天,由最高人民法院、英国司法部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英司法研讨会在福州召开,英国司法部、英国高等法院、英中协会、伦敦大学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中高级法院、厦门大学等部门单位的40余名专家、法官就“法官在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中的作用”进行了研讨。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系教授迈克尔·帕默在会上介绍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在英国等普通法系国家的最新发展,ADR是通过协商、调解程序以及各种类型的“混合程序”而不是通过法庭进行的整套民事审判程序来解决争端的一种方式。迈克尔·帕默说:“中国长期以来拥有通过司法外调解解决争端的传统,其经验对于推动ADR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介绍福建法院系统在建立健全民事案件调解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机制、执行案件和解机制等方面的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刘为波介绍了中国刑事案件和解的司法实践。
中英司法研讨会是中英两国司法合作项目之一,至今已成功举办3届,成为两国法官培训的一个重要载体,推动了两国司法交流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