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新闻 机构设置 大 法 官 历史沿革 对外交流 法律法规 裁判文书 典型案例 视频在线 工作报告 信息反馈 相关链接

重大活动
新闻发布
各地法院新闻

开庭公告
执行公告
送达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您的位置:新闻与动态 ----> 动态新闻 ----> 新闻发布
 
黄松有在民族地区法庭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2008-07-21 10:55:40

黄松有在民族地区法庭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作者: 记者 王 烨  发布时间:2008-07-19 13:05:28


    本报兰州7月18日电  7月17日至18日,西部部分省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在甘肃兰州召开。来自法院系统和中央政法委、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国家宗教局等4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汇报、分析、研究了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松有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法庭处在促进和保障该地区稳定和谐的第一线,处在反对敌对势力破坏、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的前线,必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自觉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明确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民族观念。通过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党和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黄松有还指出,为方便群众诉讼,人民法庭应当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交通不便的特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以巡回审理为主,坐堂问案为辅。应当加大指导人民调解与诉讼工作的力度,使人民调解与诉讼一起成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民事纠纷的主力军。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切实解决法官短缺、物质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

    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也出席了会议。

作者:
相关新闻:

  动态新闻检索

Copyright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