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4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联系法院干警思想实际,切实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狠下功夫,把“大学习、大讨论”成果体现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的实际行动上;要紧密联系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切实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把“大学习、大讨论”成果体现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上;要紧密联系法院队伍建设实际,切实在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上狠下功夫,把“大学习、大讨论”成果体现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实际行动上。
通知指出,今年3月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安排,紧密联系法官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已取得先期教育成果。为掀起新的活动高潮,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本次研讨班为契机,结合中央有关部署,结合当地党委政法委的要求,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出更具体、更切实的安排。
通知强调,要紧密联系法院干警思想实际,切实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狠下功夫,把“大学习、大讨论”成果体现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的实际行动上。要深入把握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方向。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进一步学习讨论,真正解决这一历史观、战略观问题;要深入把握和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树立这一指导思想,必须注意消除和克服一切错误和模糊的观点与认识;要深入把握和提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通过进一步学习讨论,教育广大法官深刻认识我国国体政体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区别,深刻认识党的先进性与我国法律制度先进性的联系,站稳立场、充满自信;要深入把握和加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教育。广大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国情调研,了解国情、认识社情、熟悉民情,从而找准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难点与重点;要深入把握和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着力解决好群众观念问题,切实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要进一步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始终把眼睛放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通知强调,要紧密联系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切实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把“大学习、大讨论”成果体现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上。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把学习讨论的思想收获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动力与热情,把查摆出来的问题当成改进工作的对象与标靶,把研讨的理论成果具化成履行职能、指导实践的措施与行动,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并检验教育活动效果。要着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加强审判工作结合好。要围绕“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切实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坚持以人为本、一心为民、保障民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运用司法手段调节、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统筹兼顾、公正公平公开为核心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着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有利于遏制犯罪、稳定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出发,全面、准确理解和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制定贯彻这一刑事政策的具体办法,做到宽严有共识、有标准、有幅度,可把握、可考量、可衡平,以此指导案件裁判切实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要着力加强审判管理。加强司法考评体系建设,通过考评奖惩措施和法官业绩档案、廉政档案等项载体,健全和完善考评结果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迁紧密挂钩的政策措施,把管人与管事、管人与管案、管人与用人结合起来;要着力加强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主观能动性,在中央统一指挥领导下,认真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尽快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考评,并在工作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逐步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方面的社会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要着力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既要防止对调解工作认识不足,简单下判、草率结案,又要防止不重视区别案情、一味追求调解率。要树立重在解决问题的理念,尽可能使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得以消化,尽可能通过调解使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得到实质了断,尽可能通过调解使大部分涉诉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置、实现息诉罢访,努力推动建立和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重点问题。要认真开展涉诉信访集中整治,坚持依法治访、源头治访,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及时进行个案解剖,倒查导致上访的成因,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要紧密联系法院队伍建设实际,切实在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上狠下功夫,把“大学习、大讨论”成果体现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实际行动上。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和群众工作能力为重心,努力提升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通过对照检查、正反典型教育以及个案追究等形式,努力实现风纪严整有序,形象公正有信。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健全廉政警示教育,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在完善监督机制和检查问责上下功夫;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坚守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培养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努力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创造性开展工作及应对复杂问题的本领。要加强和改进协管工作,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表现、思想精神状态特别是党风廉政情况加强常态督查管理;着重抓好“公信立院”。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分析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各方面因素,注重从自我抓起,从基础工作抓起,从细节抓起,塑造法院和法官的职业素养。要强化对法官的品格考核,突出对法官“德”的评价。要注重营造“庄重、规范、公正、文明”的法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