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2日至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赴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并在郑州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通报了全国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黄尔梅要求,要把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融入到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抓住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执法办案,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和谐司法。在案件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继续坚持想方设法做好调解工作,有利于彻底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实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有效减轻执行和信访压力。
黄尔梅指出,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抓住重点。在法院建设中,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重点,注意满足有利于树立法院司法公信力,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有利于法院管理,有利于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要依靠科技手段如计算机、网络办公等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