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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研讨会举行 沈德咏强调,立足国情改革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2008-11-17 14:00:46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研讨会举行 沈德咏强调,立足国情改革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记者 陈永辉  发布时间:2008-11-15 14:28:18


    本报北京11月14 日讯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亚洲开发银行、李嘉诚基金会、汕头大学长江谈判和争议解决中心协办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研讨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研讨会并讲话。沈德咏指出,改革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采用公正公平的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自愿性是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石。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景汉朝主持研讨会。

    沈德咏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民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希望方便快捷寻求司法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增强,只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才是最经济、最有效、也是最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措施。

    沈德咏强调,为了使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手段成为对人民群众有吸引力的解决纠纷方法,并具有与审判同样的可信赖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着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调解员和具备调解技能的法官;二是要规范和完善公平的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公正公平的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的自愿性是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石。

    沈德咏强调,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一定要与本国或本地的文化传统、社会价值相一致。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与其他国家不一样,因而在解决纠纷的方法上肯定会有差异,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并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做法,吸收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

    景汉朝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在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必须平衡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平衡诉讼与非诉讼的关系,以最佳的平衡点作为改革方案设计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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