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新闻 机构设置 大 法 官 历史沿革 对外交流 法律法规 裁判文书 典型案例 视频在线 工作报告 信息反馈 相关链接

重大活动
新闻发布
各地法院新闻

开庭公告
执行公告
送达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您的位置:新闻与动态 ----> 动态新闻 ----> 新闻发布
 
江必新在金融机构案件执行座谈会上强调 共同努力维护金融安全和执行秩序
2009-01-07 10:40:13

    本报北京1月6日讯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执行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出席会议并讲话。江必新强调,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调度,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目前的未结金融案件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金融债权的实现比例能够得到大幅度提高,金融市场秩序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

    江必新强调,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必须最大限度地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实现,努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最大限度地依法保障企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江必新强调,人民法院要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等问题,研究采取稳妥慎重的处理办法,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要自觉服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担负起保护金融债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职责,依法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杜绝借各种名义逃废、悬空债务的现象,最大限度保障国有金融债权;要及时依法公正执行关系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类案件,在工作方法上要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的生存,避免因执行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社会矛盾。

    江必新强调,维护良好的强制执行秩序,需要金融机构的强力参与和配合。希望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切实依法履行法定协助义务,共同做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讲话中要求,各银监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依法定程序及时协助司法机关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账户信息,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的义务,并加强账户管理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要充分利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积累的信息,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作者:陈永辉
相关新闻:

  动态新闻检索

Copyright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