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审判业务>>审判监督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
2010-08-31 16:01: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字体: 】  【关闭窗口】
 

    8月28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在云南昆明隆重举行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年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发来贺信,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代表云南省委热烈祝贺会议的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理论专家和全国法院系统代表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全国法院的审判监督理论研究和应用法学研究,着力解决审判监督工作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今年5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国法学会理论研究会决定依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由我国知名法学理论专家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高级法院资深法官组成,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担任主任。
  沈德咏在贺信中强调,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国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加强我国审判监督理论研究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审判监督工作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沈德咏指出,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最后一道关口。强化审判监督,对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的审判监督工作,既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考验,一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二是人民群众迫切期待审判监督工作更加公正与高效。人民群众特别期待人民法院以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三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实施给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带来的压力十分突出。
  沈德咏表示,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必将发挥重大的促进作用。希望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审判实践,密切学术与实务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不断推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研究成果,不断实现审判监督理论创新,为不断提高审判监督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努力实现审判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必新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监督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正确把握审判监督工作中的基本价值,正确处理十大关系。江必新强调,审判监督工作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实现司法公正。为了完成这一根本任务,就必须从理念上正确处理好以下各种关系。一是维护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关系稳定之间的关系;二是纠正裁判错误与维护司法权威之间的关系;三是司法的终局性与裁判的正确性之间的关系;四是裁判的公正价值与秩序、程序和效率价值之间的关系;五是保证再审申请权或申诉权的充分行使与防止滥用再审申请权或申诉权之间的关系;六是保护申请人权利与维护被申请人权利之间的关系;七是司法的可接受性与司法的严肃性之间的关系;八是纠正冤假错案与除暴安民之间的关系;九是救济的有效性与降低诉讼成本之间的关系;十是坚持纠正错误裁判与坚持正当程序之间的关系。
  江必新表示,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对有效搭建审判监督理论研究的交流平台、紧紧抓住重大课题研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希望专业委员会按照中国法学会理论研究会的要求,结合审判监督理论研究和实践的要求,组织开展研究活动,使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研究、制度创新、提供建议、总结经验、沟通交流、法制宣传、人才培养等7大功能,不断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成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力争取得重点突破性研究成果,把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建设成为广大理论工作者、广大法官共同研究审判监督理论与实务问题的重要平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为深入推进审判监督理论研究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理论准备。(记者 茶莹)
 
    相关新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