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2011-03-02 09:33:48]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的直播即将开始。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将于10时与大家交流。 [2011-03-02 09:33:48] [主持人]: [2011-03-02 09:56:19] 各位网友好,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人民法院与广大网友之间的互动交流,人民网与最高人民法院网将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联合推出系列访谈活动。自3月2日起,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景汉朝,纪检组长张建南,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少南,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等6位嘉宾,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主要从司法保障民生、司法改革、反腐倡廉、队伍建设和司法公开等几个方面回答网友问题,并解读2011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2011-03-02 09:56:19] [主持人]: [2011-03-02 09:57:33] 今天是系列访谈第一场,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孙主任,您先跟网民打个招呼。 [2011-03-02 09:57:33] [孙军工]: [2011-03-02 09:58:53] 广大网友朋友们,大家好,主持人好,非常高兴能够有这样一个机会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把法院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特别是也欢迎网友朋友们就大家感兴趣涉及法院工作的话题,我们做一次在线沟通和交流,我想这样的沟通和交流非常有利于大家全面客观地了解法院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也尽我的所能在这次访谈活动当中抓紧时间,最大限度的给大家提供更多的信息,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谢谢。 [2011-03-02 09:58:53] [主持人]: [2011-03-02 09:59:32] 孙主任,今天这个访谈是人民网与最高人民法院网第一次并机直播,也是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加强跟人民群众的沟通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活动。您作为系列访谈的第一位嘉宾,您有什么感受? [2011-03-02 09:59:32] [孙军工]: [2011-03-02 10:02:36] 首先,我感到非常荣幸,我们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是在2010年2月25日正式改版的,到目前已经整整一年的时间。在改版开通一周年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网站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一大步我觉得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方面,我们把立足于通过官方网站传递官方权威信息的基础上,又借助于和人民网的合作,增加了、强化了和网民在线交流互动这样一个环节。我觉得使我们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特别是使得人民法院和广大网友们的心进一步拉近了。用这种交流的方式,可以无阻隔、无障碍地把大家想了解的、想知道的、特别关注的一些问题及时地作出一些回应和交流,我觉得这对于集中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共和国法制建设都是一大幸事。 [2011-03-02 10:02:36] [孙军工]: [2011-03-02 10:03:16] 当然,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我们今天是第一次和人民网并网直播,大家从我们背景板可以感受到透出一番红火,这种红火既昭示着我们机关官方网站的建设又将迈出一个新的步伐,同时预示着我们和网友交流方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崭新的开始和更加值得憧憬的未来。 [2011-03-02 10:03:16] [主持人]: [2011-03-02 10:04:00] 我注意到您带到直播间的这份精美的新闻手册,在我的印象中这样的手册好像是第一次见到,在全国“两会”前最高人民法院推出这样的新闻手册,有着怎样的考虑? [2011-03-02 10:04:00] [孙军工]: [2011-03-02 10:05:44] 正如主持人提到的,这份新闻手册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采用文字、图表、图片综合运用的形式,更加直观地展现全国法院过去一年审判执行工作进展情况的一种新尝试。仅26页的新闻手册,使用了260多个数据、33张照片和7个图表。这些照片大量的反映我们基层法院的法官巡回审判,解决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在深山和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及时地送法下乡,及时地解民忧、解民难,在这样的工作场景,应该说很生动。希望大家通过这样的手册能够全面了解法院过去一年的审判执行工作进展情况。从今年开始,最高法院将逐年编辑这样一本新闻手册,目的是使大家用一种更加直观、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能够了解到法院审判执行的情况。 [2011-03-02 10:05:44] [主持人]: [2011-03-02 10:06:44] 您多次提到推进司法公开,人们通过刚才介绍的这些资料可以感受到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举措。那么,您能不能概括一下推进司法公开的目的是什么? [2011-03-02 10:06:44] [孙军工]: [2011-03-02 10:07:28] 推进司法公开,一个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司法公正,或者归纳一句话就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正”。“公开”司法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审判权、执行权公平、公正地行使,最终在维护人民权益方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能够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2011-03-02 10:07:28] [主持人]: [2011-03-02 10:08:11] 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采取了哪些新的举措? [2011-03-02 10:08:11] [孙军工]: [2011-03-02 10:10:19] 首先,我们在健全完善司法公开相关制度保障方面,在新一轮的改革当中我们采取了许多积极的、重要的举措。比如我们从2009年开始,我们就已经制定了《关于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从12个方面对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提出了要求,这里面就包括通过网络途径在线进行交流,及时通过网络途径收集民意,进而考虑改进和加强我们的法院工作。另外,我们还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六项规定等文件,包括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等等。这些内容在制度层面上为推进司法公开奠定了一个扎实的基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2011-03-02 10:10:19] [孙军工]: [2011-03-02 10:12:13] 第二方面,我们瞄准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我们把裁判文书公开、网络庭审直播方面又作为司法公开的重点,在过去几年司法改革当中把它作为重点任务来加以推进。比如我们要求裁判文书上网,除了涉及到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不宜公开的内容之外,要推行在互联网上公布,一方面要求庭审活动只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而且很多法院专门安排了记者席,方便媒体朋友,因为场地的原因,不可能满足所有媒体现场旁听庭审的需要,我们要求各级法院有条件通过电视直播、通过庭审直播、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包括在法院外部设置大屏幕这样一种方式让庭审的现场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到庭审情况。 [2011-03-02 10:12:13] [孙军工]: [2011-03-02 10:17:11] 第三方面,我们在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要求各级法院不断进行创新,特别是在去年10月份,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在这样一个宣传月活动当中,全国各级法院通过设置“公众开放日”,通过邀请公众代表做客网络与法官进行在线交流等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效果都是很好的。当然,这些举措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有一些是常规性的动作,有一些是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不管怎么样,应当说人民法院坚定地推行法律所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这个决心和信心是始终如一的,在今后司法公开的力度只能加大,不会受到削弱。 [2011-03-02 10:17:11] [主持人]: [2011-03-02 10:17:40] 谈到司法公开,离不开媒体的参与。下面看一位网友的问题。 [2011-03-02 10:17:40] [网友黄晨灏]: [2011-03-02 10:18:34] 嘉宾,现在一些执法人员有一种看法,那就是“防火、防盗、防记者”。对此,你如何评价这种现象? [2011-03-02 10:18:34] [孙军工]: [2011-03-02 10:21:58] 这个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我们目前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当中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个现象本身反映出一些司法人员,特别是一些法院工作人员接受媒体监督的意识不强,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太差。这个问题从去年开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强化,比如从理念上来讲,在去年7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明确地要求我们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要牢固树立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就是法制意识,就是形象意识,就是责任意识的这样一种观念。强化这样的意识就是让每一个法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执行每一起案件的时候要牢固树立审判权、执行权必须在监督下运行,必须在监督下稳妥审慎地去发挥作用。要求法院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把媒体意识,特别是接受监督的意识,特别是捍卫法制权威的责任意识要入脑入心,这样从理念上来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当然,实践当中也确实存在因为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水平确实存在着参差不齐的差别,也出现因为应对媒体不当,包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言语表达不适当,因而造成误会,甚至引发一个社会公众关注的现象。我想,随着理念不断的推进,在转变的过程当中,这些问题应该会慢慢得到解决。 [2011-03-02 10:21:58] [主持人]: [2011-03-02 10:24:08] 您刚才谈到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这些新举措的时候也谈到了互联网的作用,你们跟人民网合作举办的六场系列访谈,是不是也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一方面努力。 [2011-03-02 10:24:08] [孙军工]: [2011-03-02 10:25:35] 应当是这样的,通过网络途径加强和网民们的沟通联系,加强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地听取意见,改进法院工作,始终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近年来一以贯之的工作指导思想。刚才我提到在2009年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这个《意见》从12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健全完善我们的网络民意沟通机制。从这两年的实践来看,各级法院纷纷开通自己的官方网站,另外加强和商业网站、和其他新闻网站的合作,及时把法院的声音传递出去。 [2011-03-02 10:25:35] [孙军工]: [2011-03-02 10:28:04] 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都开通了民意沟通的专用邮箱,有些法院还根据自己的特点开通了“院长热线”、“法官热线”,充分利用网络渠道来听取意见。在这方面,您可以和广大网友去观察,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我们专门有“征求意见”这个栏目,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很多有社会影响、社会比较关注的重大司法解释时,都是通过这样的网络途径来征求大家的意见。比如前段时间大家比较关注的《婚姻法》第三批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网络已经走进人民群众、走进网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表达意见、表达情感的一个主要方式。对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人民法院也会积极作出回应,选择这样一种途径和大家进行交流,目的就是方便网民、方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途径,及时、快捷、直观地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反映出来,我们也在第一时间及时进行研究、转化,把这些网民的意见转化为改进我们工作的具体措施。 [2011-03-02 10:28:04] [主持人]: [2011-03-02 10:28:34] 网友如果在网上给你们提意见的话,他们的问题一般能够得到解决吗? [2011-03-02 10:28:34] [孙军工]: [2011-03-02 10:32:42] 我在这里可以举一组数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设有民意沟通邮箱栏目,就是欢迎广大网友就他们发现的、就他们感觉到应当关注的一些问题给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来。我们对这些意见经过梳理,这些意见总共是5685条,这5685条意见我们在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又把它分门别类,交由最高法院的相关业务部门承办,最终有80多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的整体工作推进有重要的改进作用。对此,我们整理出80条的回复意见,又通过网络途径向网民做了回馈。从这两组数据来讲,应该可以得到一个印证,最高法院包括各级法院,对于通过网络途径表达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我们首先都十分尊重,另外高度关注,再者是认真进行办理和及时处理,保证网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得到回应。 [2011-03-02 10:32:42] [主持人]: [2011-03-02 10:33:57] 网友反映的具体案例,他自己遇到的一些问题,这个能够解决吗? [2011-03-02 10:33:57] [孙军工]: [2011-03-02 10:38:19] 这种情况不少,在我们收集网友们提出的意见当中反映个案的问题非常多,包括为自己案件申诉,包括对其他社会关注案件表达看法。比如对案件表达看法的,如果案件还正在审理当中,我们会非常审慎地处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审判独立、审级独立的基本原则。比如新类型案件,涉及到法律适用的问题需要从司法解释这个层面加以解释的,我们会认真考虑通过司法解释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个案当中反映的具有普适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是反映自己申诉的案件,我曾经在新闻发布会上跟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作过这样的呼吁,我也愿意在这儿跟广大网友讲,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申诉案件还是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我们设置网络沟通渠道,目的还是就法院整体工作当中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至于个案,我们还是建议大家依照法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办理,因为目前网络途径在审查证据、核实证据的问题上还有很大的难度。当然,网友们有这样的需求我们也会进行认真的研究。 [2011-03-02 10:38:19] [主持人]: [2011-03-02 10:39:24] 有一位网友觉得司法不独立,司法公正会很难得到保证。我们现在法律要讲证据,那会不会影响到司法公正。 [2011-03-02 10:39:24] [孙军工]: [2011-03-02 10:45:04]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所从事的审判执行活动是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人民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党的法制主张,包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是我们法官在履行职务当中必须首先考虑的,也是必须遵从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最大的讲政治,就是要在审判执行活动当中,准确地把党领导人民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一个基本方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每一条从精神到实际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这和讲政治是不冲突的,这恰恰是人民法官的职责,和我们讲政治的理念追求是有机统一的。我们法官首要的任务要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这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把它分割开来看,这是不矛盾的,这和法官法定的职责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愿意说,如果大家有兴趣,建议广大网友们查一下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条规则恰恰表明党的法制主张通过全部活动来传输给社会全体成员,使大家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而宪法和法律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党的法制主张,宪法、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必然有所体现。所以,网友提出来讲政治和我们法院独立行使职权的问题,这样就可以说得清楚。 [2011-03-02 10:45:04] [网友逃离京沪广深]: [2011-03-02 10:46:24] 如何在司法过程中,防止政府及其他势力的干扰?说句心里话,领导开了“条子”,你们的审判还能公正吗? [2011-03-02 10:46:24] [孙军工]: [2011-03-02 10:48:29] 实话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有各种因素试图或者通过各种方式要对案件的结果发生影响,这种现象是存在的。大家可能也已经关注到,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了一个规范性文件,即关于在法院系统内部禁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案件审理的规定,这个规定的现实针对性就是要排除各种干扰,当然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一个宪法原则。我们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实践当中,是坚定地贯彻这个原则,不受任何外部影响。 [2011-03-02 10:48:29] [孙军工]: [2011-03-02 10:51:40] 刚才我说到的规范性文件已经细化到法院系统内部的人员,即使是法院领导,如果和审理这个案件没有关系的话,也不能随便打听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随便向承办法官转寄案件材料。这样一个具体的细节也充分表明,虽然我们会受到干扰,这种干扰的因素还是多个层面的,但是我们目前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就是要坚决地排除这种干扰,来保证案件最终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 [2011-03-02 10:51:40] [主持人]: [2011-03-02 10:52:18] 您认为司法公开对法院工作带来了哪些影响?您能举个例子说一下吗? [2011-03-02 10:52:18] [孙军工]: [2011-03-02 10:55:34] 推进司法公开,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对法官执法办案理念的影响都是全方面的、积极的。我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说,首先,推进司法公开,在转变法官执法理念方面,强化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方面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聘请了60名特约监督员,就是从社会各界人士当中聘请了60位公众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来监督法院的工作。去年7月份,我们组织这60名特约监督员旁听最高法院法官审理的案件,总共安排了6个场次,旁听6起案件的审理。我们在旁听完了6起案件审理之后,每一位特约监督员还要根据自己的感受对这次庭审活动,包括法官在庭审活动当中的言谈举止、行为规范做一个点评。 [2011-03-02 10:55:34] [孙军工]: [2011-03-02 10:58:16] 经过这样一个活动,我们也对主持审理这几起案件的法官做了一个调查,大家就认为,由自己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来接受特约监督员现场的监督,感觉到履行审判职责责任更加重大,法官职业的神圣感油然而生。这个例子充分说明这对于强化我们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珍惜法官职业的尊容感、神圣感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当然,这还只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例子,我们全国法院每年公开审判案件非常多,都在公众的监督下,都在媒体的监督下来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 [2011-03-02 10:58:16] [孙军工]: [2011-03-02 11:00:34] 第二个例子,在弘扬司法民主方面,司法公开对于弘扬司法民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举个例子,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大亮点。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是91万多件次,他们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结果、文书制作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也让所有旁听这些案件的人,包括通过人民陪审员把他们的感受告诉他们的身边人,告诉他们周围人,进一步扩大了大家特别是受众对于法院司法活动的参与度,拓宽了参与渠道。 [2011-03-02 11:00:34] [网友宋国民]: [2011-03-02 11:01:31] 我们司法机关也是有机密的,能不能给那些可以公开的事项列一个清单? [2011-03-02 11:01:31] [孙军工]: [2011-03-02 11:04:06]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我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是不能公开的,包括不能公开开庭审理,但是在宣判的时候可以公开,其他涉及到司法和审判工作紧密相关的一些数据,审判工作当中生成的一些数据,如果也是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情况也是不能公开的,其他的都属于可以公开的事项。我们在去年12月份发布的《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六项规定》里面讲了六个方面的公开,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证据公开。这六个方面的规定,我建议这位网友可以去查一下,我们这个文件是公开发布的,在我们官方网站上就可以查到,应该公开的事项写得非常明确具体。 [2011-03-02 11:04:06] [网友]: [2011-03-02 11:05:40] 希望您介绍一下公众开放日活动。 [2011-03-02 11:05:40] [孙军工]: [2011-03-02 11:09:40] 首先谢谢这位网友对我们近年来所采取的司法公开举措的关注。“公众开放日”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加强和人民群众沟通联系、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效果方面采取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我先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的情况,我们最高人民法院是在2009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当天举行了历史上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2010年12月3日,我们同样也举办了这样一个活动,而且最高法院已经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都当成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时间。从开放日的效果来看,反响是热烈的、积极的,我们邀请的代表来自的领域、代表的背景也非常多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街道的代表、当事人代表、在校学生、企业界人士、国内媒体记者、港澳台媒体记者、海外媒体记者。2010年公众开放日活动有将近70位公众代表参与了这个活动,在这个活动当中我们也设计了多个环节让大家全方位了解最高法院的工作:我们安排一场庭审,请大家听了最高法院法官主持审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我们安排大家参观了设在我们最高法院机关办公场所内的中国法院博物馆,让大家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司法的发展历史;我们还请大家观看了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法官的形象宣传片等等。这些举动有效地让大家在短时间之内了解到我们法院工作开展情况。 [2011-03-02 11:09:40] [孙军工]: [2011-03-02 11:10:29] 当然,除了最高法院这种固定时间的开放日活动之外,我们地方各级法院现在也在根据特殊的时间节点,针对特定的不同对象,也在开展主题开放活动,比如“六一”儿童节,我们组织未成年人到法院来体会当法官是什么感受。我们在“三八”妇女节,专门针对女士们,请她们到法院来了解妇女权益保障的有关情况等等。应该说公众开放日活动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开、加强和人民群众沟通联系方面一个常态化的工作。 [2011-03-02 11:10:29] [孙军工]: [2011-03-02 11:11:44] 刚才这位网友提出来能不能来参加公众开放活动,不知道你是想参加最高法院的公众开放活动还是参加所在当地法院的公众开放活动。我想不管你想参加哪一个活动,包括你的交通条件,包括时间安排上能够合适,我们都欢迎你参加到任何一个法院开放日活动中来。现在全国各地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是比较普遍的,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参加到最高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当中来。 [2011-03-02 11:11:44] [网民]: [2011-03-02 11:13:05] 媒体舆论对司法独立的影响,最近几年有很多在全国很有影响的热点话题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很多讨论,这种民意的关注会不会影响司法公开独立审判? [2011-03-02 11:13:05] [孙军工]: [2011-03-02 11:15:14] 这确实是一个需要所有人都深入思考、认真严肃对待的一个问题。我们也注意到,近年来,一些案件社会关注度很高,媒体的关注度也很高,我首先想讲一点,媒体的关注,包括网民们的关注,实际上从法官的角度来讲,体现了对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他关注的核心本质是实现公平和正义。我觉得这个观点和我们四级法院三十几万法院干警的观点立场是一致的,这个是不矛盾的,越是网民们关注的案件、越是社会关注的案件,越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因为我们的立场、观点、出发点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公平和正义,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所以,我觉得这个对共和国法制建设来说是一大幸事,对于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是非常有帮助的。越是这样的关注,越是媒体关注,越是网民们关注,越是社会各界关注,越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这是第一个观点。 [2011-03-02 11:15:14] [孙军工]: [2011-03-02 11:16:18] 第二个观点,这种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对于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受到了关注,因为这个案件的处理可能会影响到很多人对我们国家法制水平、对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对于我国司法制度能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这在推动人民法院司法水平、司法能力提高方面将发挥十分巨大的作用。 [2011-03-02 11:16:18] [孙军工]: [2011-03-02 11:18:26] 第三个观点,媒体的关注、社会各界的关注,代表的都是对这个案件结果有一个美好的期盼,希望它能公平公正地得到处理。但是不能够超越现行的法律程序和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用自己的结论性判断来影响法官对这个案件最终作出什么样的处理结果,这个案件应该如何定性,这个案件应当如何量刑,这个案件应当用什么方式来解决。表达这样一个愿望,就是为了实现公平公正的结果,法院是一个专门的机构,它有一群专门的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特别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包括一些侦查权的行使,包括起诉权的行使,包括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它需要由专门机关和专门人员来行使的。我们会把这样的关注转化成对我们法院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或者是更高水平的要求,来变成更加自觉、更加坚定的依法裁判案件。 [2011-03-02 11:18:26] [孙军工]: [2011-03-02 11:19:30] 第四个观点,不管是关注也好,还是最终的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理也好,只要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我们现行的法律所作出的结果,都应当受到尊重,因为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代表的是国家法制的权威。 [2011-03-02 11:19:30] [网友3454]: [2011-03-02 11:20:24] 您怎么看待有很多人出了问题不找法院,而去找信访局? [2011-03-02 11:20:24] [孙军工]: [2011-03-02 11:21:46] 这个问题相对比较笼统,我觉得有些问题不涉及法院当然不会先找法院,先找能够帮他们解决问题的部门。如果这个问题涉及到法院了,比如这个案件已经经过法院处理了,他还依然到其他部门表达诉求。像这种心情我觉得可以理解,因为我们有了困难,有了冤屈,遇到了矛盾和纠纷的困扰,我们当然要表达这个诉求,从目前国家整个公民权利表达、诉求表达,包括权利救济方面,我们保障机制在逐步健全,这是公民的权利,这个愿望可以理解。 [2011-03-02 11:21:46] [孙军工]: [2011-03-02 11:23:13] 当然,如果涉及到法院的裁判处理,如果申诉,希望能够通过诉讼的程序、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当事人有异议的判决,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新的证据,有新的事实,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说法律上已经明确对某些案件、对某些事实的争议已经作出了一个结论,又没有其他新的证据和其他事实的情况下,或者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等现象,我想这种表达诉求我们就觉得应该更加理性去看待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对待自己的权益维护问题。 [2011-03-02 11:23:13] [主持人]: [2011-03-02 11:23:56] 您觉得怎么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011-03-02 11:23:56] [孙军工]: [2011-03-02 11:27:28] 提升对司法公正的信心,需要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需要从多个角度去入手,结合我们今天跟大家互动交流这个主题来讲,推进司法公开,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提振大家对于中国法制建设信心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公开透明的程序,可以有效地消除社会公众对于司法机关公正与效率的困惑甚至是质疑,公开透明地诉讼运行机制和司法权行使的运行机制,可以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于目前法院司法机关公正与效率的理解与支持。我把我的权利怎么行使,矛盾纠纷如何去化解,权益如何维护,所有的程序、所有的各个环节,时间要求、其他方面的要求,全部都摆在明面上了,让大家一目了然,让大家先了解这些程序之后,再进入到这个程序当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就会有助于大家增强对司法机关司法行为的信任,从而提升对国家法制的信心。我觉得最终很有现实意义的帮助就是能够实现案结事了,使涉诉的当事人能够尽快从矛盾纠纷的纠结和困扰当中解脱出来,心情愉快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当中去。 [2011-03-02 11:27:28] [主持人]: [2011-03-02 11:27:59] “诉讼难”的问题也是社会一直关注的,更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重点问题之一,推进司法公开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有帮助? [2011-03-02 11:27:59] [孙军工]: [2011-03-02 11:29:11] “诉讼难”的问题很长时间一直存在,因为“诉讼难”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当然从法院工作角度来分析,我们愿意把这个难题的产生原因归结为这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司法功能滞后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在诉讼这个环节上,诉讼难的问题相对来说就显得比较突出。解决“诉讼难”,也需要从多个角度去入手。 [2011-03-02 11:29:11] [孙军工]: [2011-03-02 11:30:53] 首先,结合司法公开来讲我们怎么解决“诉讼难”,从去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立足于通过强化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在立案这个环节上解决诉讼的难题。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开展立案窗口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如果主持人和各位网友有兴趣也有时间的话,建议大家到我们很多基层法院去看一看,我到过很多基层法院,我们现在的立案大厅形象一点说,很多很像银行的营业大厅,全是“一站式”服务,这是立案的窗口,这是递送诉讼材料的窗口,这是收费的窗口,这是诉讼风险提示的窗口,那边是答疑解惑的窗口,全部是柜台化的服务,非常透明,把所有在立案环节上应当交的费用、应当准备的诉讼材料,包括诉状怎么写,包括应当有哪些权利,在我们立案大厅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分门别类地给大家作解释和说明。 [2011-03-02 11:30:53] [孙军工]: [2011-03-02 11:32:26] 通过这个方式,至少在立案这个环节上,从当事人的感受来讲,这个难题在慢慢得到消解。当然,司法公开是不是能够彻底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我觉得任何问题都不能绝对化地下结论。应当说,借助于公开,把整个立案不立案,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不立案,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全部明明白白地告诉当事人,那么大家当然会觉得司法机关不再是神秘的,我的权利行使有一个明确的期限,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当然难的问题在心理上就会得到一定的消解。解决诉讼难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多个角度去入手,我想这个难题最终会回得到解决。 [2011-03-02 11:32:26] [主持人]: [2011-03-02 11:32:56] 刚才主任说欢迎网友有机会到法院看一下,我们网友在网上也说,他非常希望到法院看一下,他感到法院很神秘。你们安检手续为什么搞得那么严格,能不能简化一下手续? [2011-03-02 11:32:56] [孙军工]: [2011-03-02 11:34:53] 这个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我想说几个观点,人民法院特别是审判庭是公共场所,这一点我愿意给网友们多做两句解释。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通过诉讼活动解决人民群众疾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个特殊场所,所以它的审判法庭实际上就是公共场所,是当事人进出的地方,是媒体采访要进入的地方,是社会公众参加开放日活动所要进入的地方,这是一个公共场所。公众场所我们实行安检措施,就是为了保证所有到这个公共场所里面来参与各种活动的人士的安全,这一点是要给大家讲清楚的。所以,大家有时候坐飞机、坐火车一定要过安检,到法院怎么还要存包,还要过安检设备,甚至有手动、机器的安检,为什么要有?因为这是一个公共场所,这是为了保证所有参与这个公共活动人士的安全。可能大家平时不是太了解,我愿意借这个机会跟大家做一个交流。 [2011-03-02 11:34:53] [孙军工]: [2011-03-02 11:36:33] 第二,从目前现在的形势来看,加强安检措施,对于维护司法机关正常的办公办案秩序,维护国家的法制形象也是至关重要的。大家也知道,2010年6月1日在湖南永州的法院就发生了歹徒持枪闯入法院滥杀无辜的事件,造成我们的法官三死三伤的严重后果。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当事人正在法院开庭或者办理其他相关事务,这样一个无端受害是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我们加强安检措施,就是为了保证法官的安全、保证当事人的安全,保证所有到法院从事各项活动人士的安全,当然更主要的还是要维护国家的法制形象。 [2011-03-02 11:36:33] [孙军工]: [2011-03-02 11:37:47] 当然,我理解这个网友的提问,显然觉得安检措施是不是可以更人性化,是不是可以更便捷,这些我们都可以再进一步研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民法院在方便当事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从事各项活动,我们也有很多具体措施,比如去年最典型的一个做法,我们要求所有新建法庭或者已建的法庭,如果没有残疾人专用的轮椅通道的话,都要专门改扩建轮椅通道。这些问题只要是在保障法官、保障当事人、保障社会各界人士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敞开的大门一定会坚定地为所有关注关心法院的人士敞开。 [2011-03-02 11:37:47] [主持人]: [2011-03-02 11:39:57] 刚才说到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才采取了很多措施,网友们非常支持。网友说希望司法公开、司法公正能够落到实处。前段时间有个案子,农民逃过路费360万判的无期,贪官贪几千万只判了个死缓,这样能够保证司法公正吗?希望您能就怎么落实这一块谈谈您的看法。 [2011-03-02 11:39:57] [孙军工]: [2011-03-02 11:41:16] 问题问得很好,司法公开,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但是司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想只要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出来的结论就应当是公正的。当然,具体的个案不同,每一类案件如何去量刑,每一类案件如何做出裁判结果,这要因案件所适用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来因案而异。我想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只要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地履行法律的程序,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考量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出的判决就应该得到尊重,当然也应该是公正的。 [2011-03-02 11:41:16] [网友123]: [2011-03-02 11:42:09] 你们统计过每年的错案率大概有多少吗?如何发现这些情况会采取什么措施来降低错案率?办错案会不会涉及到国家赔偿? [2011-03-02 11:42:09] [孙军工]: [2011-03-02 11:44:49] 我也愿意跟这个网友做这样的交流,每一年最高法院包括地方三级法院,我们每年都要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上做相应的工作报告,对于在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之后,我们改判的案件,包括我们依照法律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的这些量刑失当或者有错误的判决,这个比例是很小的。但是只要它存在,只要包括量刑的结果,包括裁判的结果,我们认为有纠正的必要,应当纠正的,我们就会坚决纠正,对这个问题,法院规定的很清楚,全国各级法院的态度也很坚决,而且从公民权益保障的渠道上来讲,这也都是很畅通的。 [2011-03-02 11:44:49] [主持人]: [2011-03-02 11:45:36] 明天是3月3日,2011年全国“两会”就要开幕了,每一年代表和委员和网友都非常关注高法的报告,特别是对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做的一些工作比较关注,您能不能再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2011-03-02 11:45:36] [孙军工]: [2011-03-02 11:48:20] 首先感谢网友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来。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将向大会报告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方面进行了非常积极的努力。简单地说,我们积极地倡导能动司法的理念,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方面,立足于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的发挥,前瞻性地预判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当中可能实现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来,在应对后金融危机的影响,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这些方面我们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在我们具体案件审判和执行过程当中,也都把它转化成具体的司法结果,这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2011-03-02 11:48:20] [孙军工]: [2011-03-02 11:49:06] 另外,我们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去年人民法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人民法院去年继续深化推进量刑规范化的改革,就是为了解决大家所关注的怎么使最终案件出的结果量刑更加公正、量刑的程序更加规范,裁判结果上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包括我们通过改革制定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来确保刑事案件能够更加公正、公平的处理,包括我们进一步深化审判司法公开制度的改革,邀请和选任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当中来。 [2011-03-02 11:49:06] [孙军工]: [2011-03-02 11:49:51] 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以廉政建设为重要任务,出台了一系列确保司法廉洁的举措,进一步地提升队伍的素质,包括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树立了全国优秀法官陈燕平这样的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使他们能够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来保证法院队伍按照严格的职业纪律的约束,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011-03-02 11:49:51] [孙军工]: [2011-03-02 11:50:31] 梳理2010年的人民法院工作,应该说亮点很多。我依然还愿意回到开始说的话题,建议大家感兴趣的可以看一看我们的新闻手册,把里面相关的内容、相关的数据可以得到更翔实的论证,也可以进一步全面了解我们法院工作的进展情况。 [2011-03-02 11:50:31] [网友567]: [2011-03-02 11:51:04] 2011年,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2011-03-02 11:51:04] [孙军工]: [2011-03-02 11:52:18] 推进司法公开,始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各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的一项法定原则。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在健全完善推进司法公开的制度保障方面继续采取一些新的措施,有些相应的制度我们还要进一步制定,进一步督促落实,这里面可以给大家透露个信息,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将派出督查组,专门就司法公开的落实情况、司法公开制度的执行实施情况进行全国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弥补不足、总结经验、深入推进。这是我们要采取的第一个措施。 [2011-03-02 11:52:18] [孙军工]: [2011-03-02 11:53:35] 第二,在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上,我们还会采取一些新的举措,就像我刚才跟网友们介绍的,我们今年首次编写了反映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闻手册,再加上我们每年年度编辑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实录,包括每年要拍摄一部《中国法院印象》的形象宣传片,这些内容奠定了我们推进司法公开的形式上的要件。今年在原有的基础上我们还会进一步丰富这种形式,只要是社会受众感兴趣的内容,欢迎这种方式,我们都会积极的采取,目的就是让大家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了解到法院的工作进展情况。 [2011-03-02 11:53:35] [孙军工]: [2011-03-02 11:54:35] 第三,我们将继续推进各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庭审公开、文书公开,特别是通过网络加强和网友们的互动交流,及时把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化成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在集中网友们的智慧、集中社会各界人士智慧的基础上,使人民法院工作在保障人民权益方面能够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2011-03-02 11:54:35] [主持人]: [2011-03-02 11:54:57]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即将结束,非常感谢孙主任跟广大网友的交流。 [2011-03-02 11:54:57] [孙军工]: [2011-03-02 11:55:46] 谢谢广大网友花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跟我们进行在线的交流,衷心感谢网友们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也期待着人民法院工作在您和所有社会公众的关心、关注、支持下能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共和国法制建设共同做出我们的努力。再次谢谢各位,谢谢主持人。 [2011-03-02 11:55:46] [主持人]: [2011-03-02 11:55:55] 谢谢孙主任,也谢谢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11-03-02 11:5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