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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立案登记制“升级版” 让打官司不再难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欧岩峰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发布时间:2017-05-18 10:35:44

  各位记者:

  下面,我简要介绍泉州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一、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实现登记立案常态化,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

  泉州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一是全力度推进,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快审核、快立案、快移送,法定期限内立案率达100%。2015年5月1日以来,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261015件,与改革前同期相比增长51.14%;其中当场立案总数259223件,当场立案率高达99.31%。二是全方位公开,统一对外公布包括立案登记在内的诉讼服务标准和流程,形成公开体系,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监督权,倒逼各诉讼服务窗口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三是全机制保障,建立对虚假诉讼、违法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的甄别和防范机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分流化解不断增长的各类纠纷。

  二、打造“跨域立案服务”模式,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

  为做好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有效破解社会各界反映集中的 “异地立案难”、“异地诉讼累”等难题,泉州中院于2015年1月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拓展延伸立案登记制的便民利民功能,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方便老百姓打官司。一是构建“跨域立案服务”模式。在遵循案件管辖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打破传统立案诉讼服务中的地域和层级限制,在泉州区域内,当事人不论是哪里人,不论所诉案件由哪个法院或人民法庭管辖,其不仅可以选择最近的法院申请跨域立案服务,也可以选择其个人感觉服务质量最好的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二是构建“家门口诉讼”模式。将跨域诉讼服务从跨域立案服务延伸到跨域庭审、调解、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当事人在家门口的任一法院(法庭),不仅可以申请办理跨域立案,还可以一站式地申请办理其他法院(法庭)所管辖案件的全流程诉讼事务,人“直通”到各法院、案件“直通”到办结,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打官司的梦想成为现实。三是构建诉讼服务“连锁经营”模式。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标准、服务标识、服务承诺、卷宗流转、跨域协作等诉讼服务制度,建设诉讼服务智能辅助系统,实现不同法院之间法律文书批量电子签章,全市法院各诉讼服务窗口互联化、标准化、连锁化运作,“谁来办事都一样对待、哪里办事都一个标准”,确保当事人进到任何一个法院(法庭),都能获得便捷的、最佳的办事体验。

  平台运行两年多以来,共为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服务41827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42178次、材料收转42108次、诉讼指引42305次,有多个案件借助该平台实现异地视频庭审、调解、联动执行等。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批示肯定平台建设,指出平台是有益的探索,具有深远意义,其做法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推广,并将泉州法院开展跨域立案的相关做法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今年3月30日—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泉州召开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决定在全国部分高院及中院辖区内试点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将有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立案带来的巨大便利。

  今后,我们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做精做细跨域立案,持续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到家的诉讼服务。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