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黄影颖(左四)就一起土地确权案件组织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地现场踏勘。陆梓元摄
黄影颖
黄影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扎根行政审判一线13年,累计办理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税务征缴等各类案件1500余件。
广西土地山林权属争议多发、频发,黄影颖深耕该类案件审理,凭专业裁判积极推动全区类案尺度统一,独立撰写44万字土地确权案件裁判规则专业书籍,先后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七月,广西,盛夏山野浓荫蔽路,黄影颖前往南宁市武鸣区燕齐村踏勘权属争议地。
百亩速生桉连绵成片,水库静卧林间。眼前林水相依的地貌,让黄影颖回忆起七年前审理的那桩林地确权案件。
一纸字迹斑驳的陈年协议、几本记载相悖的林权证,牵扯出一桩僵持十余年的权属积案……成了黄影颖无数次进山勘案里,最难忘的一段往事。
2008年起,因400多亩林地权属问题,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某村民小组与相邻某国有林场产生争议并逐年发酵。政府确权、行政复议都未能平息双方矛盾。
2019年,林场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日,双方各持凭证,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
村民小组组长梁爽抓着泛黄的协议高声申辩:“法官,1976年白纸黑字签的协议,林地当年就划归我们小组!”
林场场长刘欢当即拿出林权证反驳:“那份协议根本不包含争议山头!我们巡山造林几十年,1986年政府核发的林权证界线清清楚楚,林地权属应该归林场。”
梁爽举出自家留存的权属证书:“我们也有林权证,争议地界全部划入我们小组范围!”
土地政策几经演变,陈年协议表述模糊,林权证记载范围不一。厚厚卷宗翻遍,仍摸不透矛盾根源。纸面文字只能罗列各方主张,却无法还原山岭间的真实分界。
黄影颖给自己立下一条铁规:土地确权案件,必赴现场踏勘——卷宗里看不明白的,就去山上看;图纸中对不上的,就用脚走一遍。
带上卷宗和地形图,黄影颖一头扎进连片山林,徒步穿梭山岭沟壑,循着协议书和林权证记载的山麓、溪流等天然地标,逐一核对争议地块的四至范围和权属凭证的界线位置。
勘界现场,人群再度对立,情绪激动,气氛紧张。
黄影颖迅速上前分开双方,单独沟通,耐心倾听村民世代耕作、林场长期管护的过往。同时,她对照地形图现场比对地界,将尘封数十年的文字记录,一一对应到眼前真实的山林地貌中。
走完整片山林,厘清全部事实脉络后,黄影颖意识到,干巴巴的文字说理很难让常年靠山生活的群众看懂。为此,她创新裁判文书写法,将地形图搬到判决书中,并标注了麓口、山脊、水流方向等关键标识,直观呈现裁判逻辑。
拿到图文判决书的村民和林场工作人员,对照图纸一眼看懂了判决内容,双方均服判息诉。
后来,该案成为广西土地确权案件的示范样本。
长年奔走山间实地勘案,黄影颖始终坚守两条准则,“法律适用分毫必究”和“群众诉求尽力疏导”。用脚步还原土地山林真实边界,靠现场释法消解群众对立情绪。
黄影颖常说,行政审判是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沟通的纽带,纽带牢不牢,关键看办案人能不能守住法律底线、读懂百姓难处。
办案之余,黄影颖并未停下深耕专业、延伸司法效能的脚步。她发现,工作中缺少一本贴合土地制度发展沿革、覆盖土地确权全流程的实操工具书。为补齐这一实务短板,500多个夜晚伏案,她系统梳理土改、合作化、“四固定”、林权制度改革各阶段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筛选数千份全国各地裁判案例,形成确权规则与裁判指引,填补同类实务书籍空白。
如今,这本书常摆在广西法院和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许多工作人员的案头。
此外,黄影颖多次走进执法单位授课,将勘界、调解、裁判的心得倾囊分享,让公平正义的方法传递到更多基层一线。
有人问她,经常奔走深山,埋首枯燥法条,累不累?
黄影颖笑答,世事纷扰,唯有守拙方能心定,唯有潜心方能行远。她不追逐轰轰烈烈的大案,只想默默地将勘案足迹延伸得远一些,再远一些。
(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