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5年07月20日09时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申请人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惠来粤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广东蓝海海运有限公司、蓝文彬信用证融资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