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5年09月16日上午9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淮北市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金海投资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海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