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二巡回法庭与巡回区高校法学院建立的双向交流机制,及时关注我庭聘用的实习助理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了解实习助理的工作状态和学习体会,全面将实习助理在我庭的相关情况反馈给学校,我庭拟建立第二巡回法庭实习助理座谈交流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座谈会时间
拟决定在每一批实习助理入职后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在实习期内,预计开展3-4次座谈会。
二、活动地点
拟决定每次座谈会在七楼会议室召开,如需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学习则在八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座谈会由综合办组织进行,原则上每期至少邀请一名主审法官或部门负责人参加,适当时候可邀请庭领导参会。
四、座谈会内容及安排
会议的主题和内容不作限定,建议在刚入职后的首次座谈会中围绕实习助理的适应情况和生活工作困难组织座谈会,之后的座谈会形式灵活主题多样,可以结合届时的实际情况具体拟定主题和安排座谈内容。可进行案件交流,热点探析,理论研讨,技能培训;也可进行法官审案授课,新法速递学习和示范庭审观摩等。
为保证会议实效、灵活会议形式、丰富会议内容,参会实习助理推举座谈会召集人一名,由其负责会务召集及会议内容提前告知等组织工作;另外分别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个兴趣小组,每组设小组长一人,兴趣小组成员负责会议研讨内容的推荐、会议发言和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座谈会后,每位实习助理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实习助理双月工作总结报告及对高校的反馈意见表》第一页,由实习助理所在审判团队填写第二页,并将表格统一送交综合办公室。
参会学习发言情况作为实习助理平时表现,纳入实习助理最后的考核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