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召开全体会议,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巡回法庭党组副书记、副庭长郑学林主持。
与会同志学习研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同志撰写的对此规定的理解和适用,通过学习大家对巡回法庭的性质、职能、审理范围和效力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该规定文件对下一步审理案件起到了纲领性、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为以后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
郑学林副庭长为大家介绍了规定起草的过程,并结合第二巡回法庭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解释了条文的具体含义。与会同志们围绕着规定内容,对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办理来信来访等问题展开了讨论,进一步深入的理解规定的内容。同志们还针对法庭挂牌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何依据规定内容开展工作各抒己见。同时,全体同志也对下一步建立冤假错案发现机制、规范信访接待、做好挂牌工作等进行了讨论。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对巡回法庭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于下一步开展好工作,更进一步为司法改革展开有益探索充满了信心。
第二巡回法庭党组成员、副庭长虞政平,党组成员、廉政监察员曾广东,全体主审法官、助理审判员和法官助理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