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领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工作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具体情况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court.gov.cn或关注“第三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新闻头条了解)。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7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二)书记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之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达90%以上;
5.具有速录师初级及以上资格证或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公安、司法警务类专业优先;
2.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
3.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四)不予录用情形
1.受过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cjw@leaderhr.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上午12点。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初试和面试。书记员岗位初试包括笔试和打字技能考试(分值占比为7:3),司法警察辅助岗位初试为体能测试。
3.根据初试成绩,书记员按1: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及报考时所应递交材料的原件,同时根据防疫工作要求提供:①苏康码/宁归来健康码截图;②行程查询截图(请搜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防疫行程卡”,填写个人手机号码查询)。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将综合初试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派员赴体检合格人员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接收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工作,试用期3个月。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薪资标准不低于江苏省南京市当地人民法院同等条件人员薪资标准(具体薪资标准另行通知)。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八、咨询联系方式
常老师,联系电话:025-84687287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