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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精品意识”  把握审判规律

切实提高民事再审审查案件质量

——第五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马成波讲授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完善和理念变迁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 发布时间:2019-11-18 14:46:36

  11月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马成波登上“每月一讲”讲台,围绕审监程序的改革与实际效果、有限再审的坚持与实现路径、依法纠错的定位与准确把握、勇于担责的要求与指发限制以及再审不再的追求与审理范围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详细讲解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完善和理念变迁。

  马成波认为,审判监督程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先后经过了多次立法修改,实现了由再审一次到有限再审的转变。通过加强检察监督、强化法院内部自我约束,实现了内外监督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再审案件质量,达到了再审事由明确、审理程序规范、再审次数有限、质量保障严格、检察监督有力、职权再审兜底的效果。

  马成波表示,审判监督程序要坚持有限再审的方向,掌握再审事由确定、申请期限固定以及救济途径限定的要求,达到救济有序、救济有限的效果。要正确界定再审的受理范围,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把握有限再审刚性规定基础上,从严适用依职权决定再审,保障依职权监督,保持有限再审的弹性适用空间。

  马成波认为,审判监督工作要准确把握依法纠错理念,践行“正确、及时、有效、彻底”的要求,找准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定位。要将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统一起来,将二者统一于“依法裁判”和“司法公正”。要把握好依法纠错法定事由的弹性规定,通过对生效裁判稳定性的考量,把握好再审审查的“度”。要正确理解再审审查案件“上提一级”制度,增强担当,严格适用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等程序。要树立“精品意识”,再审审理范围尽量涵盖原诉讼请求范围内在再审阶段尚存的全部争议,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减少案件“再再审”的程序适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次讲座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由地方法院的法官围绕讲座内容现场提问。现场气氛热烈,部分高级法院就“裁判尺度不统一”“当事人不打二审打再审”“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时提供的调查笔录、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和效力”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马成波均一一进行了积极回应。

  第五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魏文超,分党组成员、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何能高以及部分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律实习生现场听取讲座。第五巡回法庭综合办主任刘莹主持讲座。巡回区三级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及有关干警通过视频连线收看了讲座。(文:张东一  图:卢平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