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纷止争解矛盾,司法为民促和谐
第五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二审案件
2017年4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上诉人贵州森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航森瑞武汉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一案。该案由潘勇锋主审法官承办并担任审判长,与张纯、李玉林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周媛媛,书记员谢平。
本案工程竣工后双方就结算不能达成一致,发生诉讼。通过庭审全面了解案情后,合议庭认为,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确定工程造价问题。本案工程总造价5300余万元,森瑞公司拖延付款数年后又产生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当事人双方就案涉工程并未进行结算,一审法院是以施工方单方提交的结算报告,结合庭审陈述等情况,综合认定了工程造价,但业主方坚持应当根据其单方委托鉴定的结果确定工程造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行业的惯例,承包人单方报送的结算报告一般会高于实际工程造价,发包人单方委托鉴定的造价又可能会低于实际工程造价。而如果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造价,则会耗费不少的人力、物力、时间,不利于纠纷的高效解决。鉴于此,合议庭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是大型企业,具有多年合作关系,目前仍有业务往来,具有较好的调解的基础。从尊重案件事实,促进案结事了的角度,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应当是本案的最佳处理方式。
为了促成调解,潘勇锋主审法官团队与一审法院承办法官沟通,一审承办法官告知,本案曾在一审阶段组织过长时间调解,但没能调解成功,调解可能性很小。但团队不轻言放弃,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一是梳理了各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二是根据同类型案件经验和本案已经查明的事实,科学估算可能的实际工程造价,以此为基础,确定调解金额范围;三是事先对各方当事人进行摸底工作,详细了解当事人对于调解金额、履行时间、履行方式等的真实要求。调解方案几经调整,又根据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设计相应预案后,团队召集各方当事人到五巡现场调解。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现场调解工作控制得当,最终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这起争议数年之久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协议签署后,各方当事人对五巡主审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肯定,他们表示,协议的达成不仅有利于施工方快速实现债权,也为业主方极大地减轻了资金支付压力,各方当事人真正实现了共赢。五巡的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运用审判智慧与策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真正是“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