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第五巡回法庭举办“每月一讲”集体学习第八讲,特邀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郭修江就“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有关疑难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五巡分党组成员、副庭长万永海主持讲座。五巡巡回区内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市、区)三级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看。
讲座中,郭修江副庭长主要围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案件的审理依据、土地房屋征收案件起诉条件的审查、土地房屋征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赔偿、选择最有利于纠纷解决的审理和判决方式等五个大问题渐次展开,对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在土地房屋征收案件起诉条件审查专题中,郭修江指出,实践中大量案件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中诉讼请求并不明确,此时法官应当本着促进案结事了的原则,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其予以明确,并引导其对最有利于纠纷解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针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明时如何处理的问题,郭修江认为,此时应尊重地方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方案等确定的补助和奖励标准等,不能机械办案。在如何选择最有利于纠纷解决的审理和判决方式专题中,郭修江认为,应当对目前的判决类型进一步细化研究,设计更加精细、更便于司法操作、更有利于纠纷解决的判决类型。关于判决方式的具体适用,郭修江认为,应当严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适用条件,慎用撤销判决和撤销重做判决,加大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扩大变更判决的使用范围,尽量明确履行判决的内容,同时还应进一步研究探索无效判决的使用条件。
万永海副庭长在总结讲话时对郭修江副庭长不辞辛劳、义务为五巡及辖区内干警专题授课表示感谢。他指出,郭副庭长有丰富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是最高法院资深的学者型行政审判业务专家。今天的讲座内容丰富,语言生动,观点鲜明,问题导向性强,贴近审判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必将助力五巡及辖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到五巡参加行政审判工作集体调研的四川高院副院长史红平、西藏高院副院长佘克冰、云南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琼芬、四川省乐山中院院长王雪梅等地方法院领导和代表,第五巡回法庭部分主审法官团队及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讲座。
(文 仇彦军 图 王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