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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树标杆 内外监督提质效
——最高法五巡邀请外部专家评查案件庭审质量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8-04-09 15:29:3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组织开展了2017年已审结民事案件的庭审评查活动。本次活动是“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主要目的是检验巡回法庭案件庭审质量和改革成果。通过评查,进一步丰富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互动形式,为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举措、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庭审质量评查工作中,我们的做法:一是引入庭外第三方人员担任评委,确保评查结果的中立性、专业性。本次评查活动设庭审质量评查小组,小组成员担任活动评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审管办有关同志,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民商委员会主任吴启均律师;以及第五巡回法庭刑事、行政主审法官。此举的优势是:首先,评委以庭外第三方人员为主,庭内评委占比低且未参与所涉案件办理,以保证其中立性。其次,学者、律师评委均为业界专家,具相当的理论造诣和实务经验,熟悉民商事案件庭审流程,评查意见足够专业、权威。再次,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审判管理的同志参与,有效提升了评查工作指导、监督的针对性。二是工作流程全程透明,确保评查结果的公开、公正。评查活动分制定方案、报送庭审、公布评委、逐案评分、汇总成绩和撰写报告六个步骤进行。从确定工作方案、各团队报送参评庭审及视频资料,到确定评委逐案评分、评查成绩确定并公布等评查工作各环节均向全庭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程序公正。评查前不集中座谈“通气”,评委分散完成评查,评分反映评委独立、客观意见,评查过程不是“秀场”是“考场”。三是紧密契合巡回法庭工作实际确保评查标准系统规范。参评案件有效覆盖了我庭巡回区域范围和各种结案方式,保证了评查样本的代表性。主要评查庭审言行、庭审流程、庭审技巧、庭审秩序和庭审效果共五大类、26小项的内容。在细化评分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的同时,突出了法律释明、焦点归纳以及节奏引导等分项,更符合巡回法庭民事庭审均为二审或再审程序的特点;强调庭审分工和配合,引导司法改革背景下合议庭明晰权责和审判团队加强内部建设。各评委对照《庭审质量评查评分表》逐案、逐项打分,一案一评。
  总体上看,本次参评庭审准备充分、言行规范、秩序井然、效果显著,获得了评委们一致高度认可,得分均超过95分(满分100分)。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评价:“五巡庭审规范、严谨,法官们专业素养深厚,能娴熟驾驭庭审,且展现了良好的司法礼仪,在巡回区极具示范意义。”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教授和重庆大学黄锡生教授均表示,评查工作给他们未来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经典庭审可作为教学案例,让更多的法科学生受益。经评查,刘竹梅、张纯和李晓云主审法官团队参评庭审评分排名前三位,获评优秀庭审。
  通过评查,综合考察、评估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权运行的动态效果,有助于全面检验巡回法庭的改革成果。评委们对信息化时代如何提升庭审质量建言献策,为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评查活动还有效借助内、外部监督合力,是对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的大胆尝试,并创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的形式。重庆律师协会民商委员会主任吴启均建议五巡能多给律师参与这类活动的机会,这对提升巡回区内律师的整体业务能力、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形势,共同服务人民群众大有裨益。
  下一步,五巡将在坚持庭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分工、加强交流、固定经验,不断提升庭审质量。并结合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制定、实施《五巡案件评查工作规则》,以规范相关工作,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切实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