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研究推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精神,切实将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部署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改革任务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一、切实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针对改革工作部署要求,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泉同志第一时间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同志和院党组传达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和驻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会议精神,督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意见》和会议精神。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周强同志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大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职责,持之以恒推进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二、学深学透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精神。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三次召开组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赵乐际、杨晓渡同志在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杨晓渡、陈小江同志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意见》全文进行逐条学习讨论,并通过组内各室专题研讨、全组传阅文件、梳理分解任务责任清单等多种形式,对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深入研究,确保组内同志能深刻、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为持续推进改革相关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结合实际部署推进改革任务。结合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具体方案,深入分析工作职责程序变化,列出任务责任清单,逐项细化落实措施,确定责任领导和组内分工,提出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确立组内落实改革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职责明、任务清、措施细、督查严。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完善举措和创新机制并重,注重建章立制和具体落实双向发力,做好与中央纪委相关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配合工作,用实际行动确保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下一步,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将从三方面入手,持续推进落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继续把学习贯彻《意见》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讲话精神作为全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做好推进改革任务与日常工作的融合,以《意见》精神和领导讲话为指导,对标对表组内工作,落实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积极谋划明年工作,统筹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做细做实各项具体工作,将“四项报告制度”、“四项协调机制”等关键任务落实到位,对照方案,倒排日程,全力推进,逐项销号,以高质量的细化落实确保将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