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到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宣讲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
为落实中央、中央纪委通知精神,推进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9月20日,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泉到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河南郑州),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切实加强司法责任制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题,讲授专题党课。
刘海泉指出,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的细化具体化,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
刘海泉从“政治纪律要求更加严格”“分类更加科学”“内涵更加聚焦”“违纪行为表现更加具体化”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他强调,巡回法庭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也要有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刘海泉要求,巡回法庭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分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警的必修课,利用“三会一课”、主体党日活动等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宣讲、体会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扎实开展学习讨论,深刻领会精神要义,切实把纪律印在脑中、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分党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广大党员干警作出示范。同时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体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让干警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巡回法庭形成人人懂纪律、人人守纪律的良好氛围,以严格的纪律执行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