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中央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张肇毅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说,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大力加大自身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0年的工作思路清晰,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赞同法院工作报告。”他说。
张肇毅同时呼吁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救济法》,对那些因受到刑事伤害、确实无法得到赔偿的困难群众实施国家救助。他说,实践中,一些法院拿出工作经费进行救助,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法院内部实行了司法救助制度,为建立和实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但是这些都是权宜之计。
张肇毅说,国家负有为公民提供安宁、太平的生活环境,防止刑事犯罪发生的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取得很大进步,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国家已经具备了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济的经济能力,经济的增长为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提供了前提保障。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济制度的经济条件已经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