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从人、财、物各个方面优先保障法庭,促进人民法庭建设规范化,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凭祥法院党组成员每月至少下法庭一次,指导、督促法庭的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为了整合审判资源,提高法庭队伍整体素质,解决法庭人员老化、人才断层等问题,在按照上级规定标准配齐法庭工作人员的同时,该院党组认真挑选了一批业务精、能吃苦的年轻法官到基层法庭担起重任。为稳定基层队伍,该院采取“工作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办法,狠抓了从优待警,促使法官主动到基层法庭建功立业,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同时,该院实行院机关与人民法庭法官的交流轮岗制度,规定: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官必须轮流到基层法庭工作1年以上,并按照“三审一书”的标准配备了法庭人员。
该院十分重视从政治、生活上关心、照顾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实行“四优先”的倾斜政策,即提拔使用优先、任命审判职务优先、晋升职级优先、评优评先优先,鼓励新任命的法官到基层法庭接受锻炼。针对基层法庭法官大都远离市区,远离家人,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相对比较艰苦的情况,该院每年都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一部分,从交通工具、生活补贴和居住就餐等方面给基层法庭法官以特殊照顾,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这一“四优先”政策使法庭成为培养法院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和基地,近年来,该院提拔任用的中层副职干部,大部分是在基层法庭工作1年以上。
该院还对基层法庭实行物质装备保障倾斜政策,先后投资10多万元改造基层法庭,配备了办案车辆和电脑,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法庭与院机关实行网上远程办公,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法庭的规模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日益提高。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该院基层法庭面貌焕然一新,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大量的民事纠纷被稳妥地化解在基层,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发挥了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