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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时代的重托 吹响奋进的号角
——写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结束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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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14:32: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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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6日,在人民法院发展史上将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这一天,“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第十二期培训班将圆满结束,这标志着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大轮训全面完成。

  在11个月的时间里——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6日,全国3622名中基层法院院长分12期分别汇聚在国家法官学院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学习。

  这是人民法院发展史上规格最高、参训人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管理最严的专项教育培训活动。

  这是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接受的一次引人注目的思想熏陶和精神洗礼。

  这是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宏伟壮举。

  它不容置疑地表明,人民法院正踏着科学发展的时代节拍,以百倍的信心,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实现新的发展和新的跨越。

 

  意义重大 重点突出 目的明确 增强使命

 

  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第一期培训班于2009年9月1日在国家法官学院拉开帷幕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心中难免会思考这样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开展这次轮训活动?意义是什么?为什么要重点培训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开展这次轮训活动是有其深层次的考虑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介绍,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近3年确立了一系列人民法院新的重要指导思想、工作主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针,并对新时期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及时将这些新思路、新要求传播贯彻下去,2009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集中开展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的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轮训工作。

  由此可见,主题轮训是转变法院领导干部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的重大举措。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社会矛盾凸显,各种思想潮流激荡,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司法需求增加。面对这种形势,有必要通过主题轮训,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司法人民性的教育,使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由此可见,主题轮训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法院队伍建设的重大步骤。中基层人民法院处于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是人民法院系统“金字塔”的“基座”,我国80%的法官奋斗在基层,80%的案件审理在基层,而问题也容易出现在基层。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司法理念是否正确、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司法能力是否过硬,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基础是否牢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能否得以实现。

  由此可见,主题轮训是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成功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力求通过轮训,使“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铭刻在每位院长的心中。

  那么,本次轮训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呢?

  一个明确的回答是:重点解决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在工作中的四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端正司法理念的问题;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问题;加强对司法改革工作指导的问题;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问题。

  人们不难看出,主题轮训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响应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号召,从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于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领导重视 主题鲜明 计划周密 认真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高度重视这次培训活动,把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贯穿始终。

  王胜俊亲自修改、审定教学方案,并多次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管理要求作出重要指示。

  2009年3月,王胜俊在《关于对基层法院院长集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轮训的请示》上批示:“关键是要把培训内容设计和组织好。”

  同年12月,王胜俊在2009年轮训工作总结报告上批示:“培训目标要在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培训方式要坚持以‘法官教法官’为主,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同时,王胜俊还亲自参加开班仪式,接见学员,并先后5次到培训班授课。

  本次轮训的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立足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提高中基层法院院长的履职能力,确保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围绕这一鲜明的主题,王胜俊在授课中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应当坚持的“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行了系统论述。

  王胜俊要求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永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这个基调和主旨,突出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王胜俊提出当好新时期人民法院院长,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明确责任,依法履职,严格要求,做好表率。

  王胜俊在授课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改革创新、能动司法以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等重要司法理念,作出了深刻分析和全面阐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人民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分12期在北京培训,在人民法院历史上是第一次,怎样才能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主题轮训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任组长,副院长万鄂湘和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任副组长。各位院领导多次听取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有关培训方案的汇报,并亲自到学院就培训课程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审定教学计划。

  2010年3月,沈德咏就今年培训班课程设置批示:“可考虑推荐几位政治素质好、司法水平高、管理能力强且有一定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的基层、中级、高级法院院长来法官学院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坚持把培训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政治部为确保每一位中基层法院院长按时参加培训,每期都派出两名督导员驻校跟班督导,及时协调有关教学内容,掌握培训实施情况。同时政治部还建立了各高级法院调训联系人制度,保证调训工作有专人负责。

  国家法官学院则成立了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了总班主任、行政班主任和教学班主任制度,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和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共同担任总班主任;配备了专职教师作为各培训班辅导老师全程参与小组讨论。总班主任和班主任实行驻校管理,及时处理和解决学员们提出的问题。

 

  内容丰富 针对性强 形式多样 独具特色

 

  本次培训设置了六大板块,包括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司法理念、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

  参加轮训的中基层法院院长一致认为,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培训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的特点,既有理念教育,也有经验介绍;既有问题的剖析,也有对策的探讨。丰富的授课内容,对于如何当好人民法院院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这是高规格的授课。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张军多次到班授课,出席培训班活动并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其他院领导均抽出时间为培训班授课,特别是副院长万鄂湘、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和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坚持每期为学员授课,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

  ——这是具有权威性的授课。被邀请的专家学者层次高,有中央部委领导、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官、知名专家学者。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赵启正、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健、前驻法大使吴建民、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教授等承担授课任务。

  ——这是独具特色的法官教法官的培训。培训采取以讲授为主,辅之以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优秀法院经验介绍、实地考察和相关课件播放等多种教学形式。授课总人数106人,其中法官81人,占总人数的76.4%;讲座总数166次,法官授课130次,占讲座总数的78.3%,初步实现了培训方式向法官教法官的深刻转变。

  培训班还邀请宋鱼水、陈燕萍、李增亮、任秋华、袁月全、黄学军等模范法官作专题报告,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得到学员的高度评价。

  一个模范就是一座公正廉洁的丰碑,一个榜样就是一种奋发向上的动力。大家纷纷表示,法院模范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公平与正义执著追求、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值得人民法官学习。

  上海、吉林、天津、江苏、北京、山东、河北、四川、陕西等高级法院院长和部分中基层法院院长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当好人民法院院长、如何加强人民法院科学管理和队伍建设,谈形势、议问题、说体会,增加了培训班的实践特色,学员们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当好法院院长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介绍,开辟专网是这次培训的又一创新之举。国家法官学院开辟了主题实践活动培训专网,登载必修课件与选修课件,提供司法案例、法学文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学习资源,开辟公共论坛及小组讨论区,供学员与教师互动教学或学员间的交流讨论使用。

  据了解,培训专网共上传课件211个,其中121个主题培训面授课件,点击观看人数3万余人次,登陆学习的人数达到2196人,占前10期全部学员的96.1%,其中1221位学员网上学习超过13学时。

 

  认识到位 思想统一 履行使命 成效显著

 

  理论进入实践、植根于法官,催生人民法院工作新面貌。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大轮训取得了丰硕的认识成果和实践成果。

  ——一个共识已经形成。王胜俊在授课中进一步阐释“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理论内涵,解决了人民法院“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根本立场问题;解决了人民法院如何服务科学发展、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问题。中基层法院院长们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

  参加第十一期培训的河南省周口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明山的话代表了大家的共同心声:通过学习和贯彻落实王胜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国情意识和公正意识,明确了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培训明确提出增强和提高中基层法院院长五个能力: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大家及时把培训内容在院内进行传达贯彻,以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参加第六期轮训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越飞的做法集中反映了院长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回到岗位后,他在全院提出了依法治院、公信立院、人本兴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法官重点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工作思路进一步开阔。参加培训的院长们结合学习中央文件、王胜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和讨论。大家的思路在思考中拓宽,认识在坦诚的交流中深化,改革创新意识在热烈的讨论中强化。院长们普遍认为,培训对于今后准确把握司法工作尺度,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与创新,推进和谐社会构建,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加第一期轮训的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姚正陆的做法有着广泛的代表性。他回到岗位后,拓宽工作思路,开展了院、庭长定向结对联系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与社区党支部“双结对、双促进”的共建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

  ——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指导。本次轮训把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大家认为,这将进一步有效解决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变司法作风,杜绝司法腐败。

  参加第七期培训班的北京市密云县法院院长马强的做法同样具有典型意义。他和党组一班人规范立案行为,统一立案审查标准;实行便民诉讼机制,开展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服务;大力推行速裁机制、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制度,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周泽民介绍,参加过轮训的中基层法院院长在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广大法官严格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仅2009年,全国各级法院就有9461个集体、25452个个人立功受奖。

  实践充分证明,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大轮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正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的要求,肩负时代的重托,向着新的发展阶段奋进!(记者:杨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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