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宿州中院在砀山召开了全市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研讨会,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有机结合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广大干警受教育、队伍建设上水平、法院工作见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实践活动给人民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2009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局之年,而该活动是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和总平台。在一年的时间里,宿州市法院系统认真组织学习,积极部署,各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了此项活动。为了检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成功经验,探索今后主题实践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宿州市中院于10月14日至15日特举办一次规模较大的研讨班。研讨会上,5位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四位部门负责人,按照活动确定的重点研讨题目,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系统地阐述了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找准了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促进科学发展的结合点和落脚点,交流了各自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既有较高的理论性,也有较好的实践性。
2009年的主题实践活动重点突出了端正司法理念和转变司法作风,2010年的重点是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如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宿州市中院院长沈厚富表示,法院要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就是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方面,坚持服务大局,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行调解优先,促进案结事了,在努力拓展诉讼调解范围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是人民法院的“份外事”,而是人民法院的“分内事”,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法院要克服社会管理创新与己无关的模糊认识,立足审判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新的历史时期下,人民群众对司法有了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院要积极回应社会的要求就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孤立办案,而必须坚持能动司法,坚持公正廉洁,扎实推进法官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努力将陈燕萍工作法落实到司法审判实践中去,将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贯彻到法院工作中去,坚持在增强群众感情上下功夫,引导法官换位思考,把群众当亲人,以对待亲朋一样的感情、方式、态度为当事人服务。(作者:张超 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