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金明与新源县吉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京华特种钢制造有限公司、新疆天成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王庆家、石景华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