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青阳矿业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厚德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大高科电子(内蒙古)有限公司、青阳控股(珠海)有限公司、赵凯、李斌、赤峰市巴林左旗浙盛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张苏平、仪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司法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