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武汉新睿途实业有限公司、陈国清与唐剑、陈爱清、陈攀、陈思远、朱燕、武汉清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华顶包装印务工业园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华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璐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