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