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三法庭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与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富康燃料有限公司、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伟业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沧州京润石化有限公司、王金山、石桂凤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