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永顺与九江北方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北方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