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巡回法庭(沈阳)第二法庭对再审申请人魏宗芳与被申请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申请再审一案进行询问。
主审法官:郭修江。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