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江阴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江阴市良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