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沈阳)第二法庭对再审申请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李铸、陶风文、王淑霞、杨光、佐淑华、王书德、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询问。
主审法官:张志弘。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