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与浙江金华中宁房地产有限公司、金华市世纪龙腾商业有限公司、浙江磐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世纪龙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华铭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华世纪龙腾投资有限公司、金华市龙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恒基电脑工程有限公司、包建军、刘兆婷、张家界铭德置业有限公司、义乌市中驰置业有限公司、金华泓泰三益投资有限公司、金华三福龙投资有限公司、马骏、姜晓玲、沈蔚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司法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