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成都大鼎置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案情简介:2009年12月,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与成都大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鼎公司为发包方,四建公司为承包方。大鼎公司将案涉工程部分结构加固工程、消防工程、精装修工程、弱电工程、空调工程、幕墙工程等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案涉工程的1#、2#、3#楼已经验收合格,但是有程度不等的逾期交工情况。经结算,大鼎公司尚需支付38255810.83元工程款。四建公司请求大鼎公司支付38255810.83元工程款及利息,并对案涉工程主张优先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鼎公司向四建公司支付工程款38255810.83元及相应利息,四建公司对案涉项目建设工程折价、拍卖的价款在工程欠款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大鼎公司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称,支付工程尾款条件不成就;四建公司对案涉工程不享有优先权。请求驳回四建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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