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十四点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通海二建设有限公司、南通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独山县教育局与独山县人民政府、独山县财政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司法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